洪江区农业林业水利局2017年涉农整合扶贫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7年,我局共有涉农整合扶贫项目12个,其中:2017年绿化工程建设项目50.515万元,马尾松毛虫防治8000亩12万元,新造茶油250亩17.9万元,6.29洪灾水利基础设施恢复项目180万元,高效节水灌溉1150亩135万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64万元,红星水库加固工程款99.87万元,新造幼林1383亩抚育18万元,菖蒲村水果采摘观光园基地建设80万元,滩头村岩坨生态种植果园基地10万元,2017年200亩旅游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90万元,桂花园村、铁溪村完成1639亩幼林抚育16万元,合计873.285万元。
(二) 项目绩效:
1、2017年绿化工程建设资金50.515万元
1)、桂花园乡优胜村“秀美村庄”示范村绿化工程。按照怀化市下达我区今年“秀美村庄”示范村建设任务,我区将优胜村纳入示范村建设,建设地点在优胜村狮子坪安置小区,建设内容为栽植桂花树6株、樟树50株,各类灌木球410株(杜鹃球80株、红叶石楠球、红继木球各100株、金森女贞球70株及茶梅球60株),公共用地面积2584平方米栽植绿化小苗,移栽原有的桂花树17株。工程预算价格为30.018万元,通过招投标由洪江区茅头园兴旺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中标,承担工程施工任务,2017年5月通过农林水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验收合格,现已经付款给施工方29.978万元。
2)、桂花园乡楠木田村“三”边绿化工程。为做好“三边”绿化工作,美化、亮化我区环境,楠木田村南岳山有荒山10亩,村集体无力承担绿化任务,由区农林水局统一组织造林,建设内容为栽植楠竹、甜竹530株,通过农林水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验收合格,现已经付款给施工方1.855万元。
3)、桂花园乡堆边村道路及村庄绿化工程。根据“幸福家园·美丽乡村”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为完成堆边村道路及村庄绿化工作,区农林水局统一组织完成绿化任务,建设内容为栽植樟树92株、高杆红叶石楠4株、红叶石楠球11株、杜鹃球10株,通过农林水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验收合格,现已经付款给施工方2.252万元。
4)、桂花园乡幼林抚育工程。近几年桂花园乡楠木田村、茅头园村、铁溪村、桂花园村、渔梁村、新桥村共造林1639亩,为促进新造幼林生长,提高苗木保存率,由我局统一组织劳力完成幼林抚育施工任务,通过农林水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验收合格,现已经付款给施工方16.39万元。
项目共支付工程款50.475万元,余0.04万元,财政将予收回。通过项目的实施,美化了乡村环境,促进新造林生长,提高苗木保存率。
2、马尾松毛虫防治8000亩12万元
在桂花园乡滩头村、铁溪村、茅头园村、桂花园村、楠木田村完成马尾松毛虫防治,通过农林水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验收合格后支付农药款9万元,劳务费2.996万元,合计11.996万元,余0.004万元,财政将予收回。通过项目的实施,对马尾松毛虫进行了有效的防治,降低了病虫害的发生。
3、新造茶油250亩17.9万元
付堆边村15亩新造茶油补贴0.75万元,工程已通过农林水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验收合格,余17.15万元,财政将予收回。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对新造茶油的农户进行一定的补贴。
4、6.29洪灾水利基础设施恢复项目180万元
对13个村受灾的渠道4.5km,骨干山塘加固抢修6口、水泵电机13台/套、恢复生活供水4处(包括蓄水池及水管安装1.6km)及清淤等工程项目,由于受灾面积较大,且点多面广地处偏僻、材料运输困难,投资180万元,使用资金共计167万元,余4.3万质保金未付,资金采取报账制,资金使用安全受控。为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及形象进度,建设单位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委托了工程监理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洪江分公司进行了现场监管,使工程质量、安全及进度得到有力保障。现工程已全部完工验收,达到了预期效果,对当地人民群众生活和生产有重要意义。
5、高效节水灌溉1150亩135万元
该工程是“民办公助,先建后补”项目,由各受益合作社组织实施,竣工后由财政资金按照工程造价的70%进行奖补(每亩补贴标准不得超过1200元/亩)。该项目已通过农林水局、财政局、扶贫办和各合作社联合验收合格,共计实施灌溉面积1150亩,工程结算审定金额179.2万元,已支付121万元(含监理费),余工程质保金6.3万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合作社种植果木的灌溉能力,增强节水能力,降低灌溉用水人工成本,促进合作社效益增收。
6、水利工程维修养护64万元
该工程主要是在桂花园村建设排水渠、在铁溪村铺设输水管道和巫东防洪堤安装麻石栏杆,通过农林水局、财政局、扶贫办和项目村联合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58万元,余3万元工程质保金。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增强农田防涝能力、灌溉能力和河岸行人安全,促进农业生产增产增收。
7、红星水库加固工程款99.87万元
该工程是为红星水库除险加固,排除险情。工程已通过农林水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验收合格后付红星水库加固工程款72.635295万元(留质保金12.24万元)、设计费14.994705万元、共计87.63万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改善水库蓄水运行安全状况,增强水库大坝安全稳定性,保障大坝下游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8、新造幼林1383亩抚育18万元
在桂花园村、铁溪村、渔梁村、楠木田村等2014年至2017年新造幼林1383亩进行抚育。工程已通过农林水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验收合格后付幼林抚育劳务费18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新造幼林生长,提高苗木保存率。
9、菖蒲村水果采摘观光园基地建设80万
为加速推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彻底实现脱贫摘帽奔小康目标,菖蒲村结合乡村旅游开发,新建400余亩水果采摘观光园示范基地,基地栽种主要以美国核桃为主,配栽部分石榴、黄桃、冬枣、林下套种可观赏性中药材农作物。该基地建成既可带动60户211个贫困对象对象增收致富,也可壮大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每年增收13万元。该基地建设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合作模式。
10、滩头村岩坨生态种植果园基地10万元
将上级分配到滩头村产业扶贫资金以村集体经济入股的方式投入到洪江区岩坨生态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该项目新建标准化100亩金桂蜜(春橙)基地,开梯、炼山、挖沟100亩,引进金桂蜜苗木1万株,购置栽苗、抚育所需肥料、农药。项目建成后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各特优水果的需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我区金桂蜜(春橙)产业的发展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1、桂花园村、铁溪村完成1639亩幼林抚育16万元
为促进新造幼林生长,提高苗木保存率,由我局统一组织劳力完成桂花园村、铁溪村幼林抚育施工任务,通过农林水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验收合格,现已经付款幼林抚育劳务费8.0366万元、农药款0.462万元、树木涂白剂2.904万元、苗木款4.5974万元,合计16万元。
12、2017年200亩旅游产业基地建设项目190万元
洪江区综合农场2017年200亩旅游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新晃侗族自治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洪江区分公司,目前已完成排水沟1条300m,步道220m,台阶28m,公厕1处40.3m2,六角亭1座,水池2个,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极大地改善了旅游产业基地的薄弱环节;林木果园建设由区营林站负责苗木采购,并选择有长期植树造林经验的施工队伍进行樱花园建设和茶园改造,目前已支付工程款143.2646万元,项目正在进行完工结算。通过实施洪江区综合农场2017年200亩旅游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有效地促进洪江旅游又快又好地发展。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我区涉农整合扶贫资金财政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工程款支付实行财政报账制,项目完工必须由项目实施部门牵头组织、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验收后出具验收意见和项目评审结论,严格执行报账制度,项目完工经验收、审计结算后,由项目实施部门填写拨款申请单,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经扶贫办、财政审核后予以报账,.付款方式采取转账、严禁白条入账和大额现金支付。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和管理,确保涉农整合扶贫资金建设功能的充分发挥和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杜绝项目管理使用中的违规操作行为。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局高度重视涉农整合扶贫资金的绩效评价,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计财股及相关业务人员按照上级部门的时间要求,对2017年实施的涉农整合扶贫资金进行了自评。
洪江区农业林业水利局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