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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洪江区纪工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来源:洪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10-23 09:34 【字体:

洪江区纪工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洪江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区纪工委、监察局总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61人,事业编制6人,工勤编制人数2人。在职54人,公益性岗位2,退休7人。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拨款

(二)部门主要职能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文件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工委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区和中央、省、市驻洪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的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区工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5、协助区工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6、调查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区工委组织部对乡街纪委和区直部、委、办、局级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8、承办省、市纪委和区工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度总支出750.36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523.73万元;2)日常公用支出187.89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6万元;(4)其他资本性资出38.7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发生公务接待费9.17万元,公车运行费9.63万元。2018年,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实行事前审批、事后签审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严格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专项支出

财政安排洪江区互联网监督平台专项经费30万元。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设施购置30万元。

三、资产管理情况

1、年初固定资产价值:482.35万元,年末固定资产价值509.01万元。报废固定资产必须上报区财政局。

2、结合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3、严格财务审批。实行提前报审制度,每笔支出,均严格按照制度,事前填写审批单,报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加强规范监督财务支出报销程序,增强单位监督财务力度。财务支出严格按照先由财务部门按规定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报分管副书记签批,严格检查把关的管理模式,有效地把好财务支出关。做到每笔支出均有领导审批和正式税务发票。

4、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务纪律的严肃性,2018年没有自立名目违规发放奖金、福利、津贴,无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情况。没有公款出国(境)预算和出国(境)支付费用,没有以各种名议发放纪念品等情况。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在职人员控制率:100%

(二)三公经费变动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达到了预期目的。

(三)预算完成率: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预算执行率80.88%

(四)政府采购执行率:执行率为100%

(五)在资金管理方面,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在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上严格控制和监督。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相关绩效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

2.固定资产管理效率还有待提高,部分固定资产已达到更换年限,未及时更新,导致维护成本加大,资产使用效率不高。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抓好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机关干部的监督作用,切实增强支出管理的透明度。

2、严格财务支出审批。抓好审核和审批两个环节在审核审批中应严把支出关,切实维护财务纪律的严肃性,做到支出符合法律和纪律规定。

3、强化经费管理。重点加强招待费和办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支出,降低经费支出。 

 

 

                    中共洪江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9年9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