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2020年入驻孵化基地企业房租、水电费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洪江区2020年入驻孵化基地企业房租、水电费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稳定社会预期,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从省本级就业资金中安排经费给予洪江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房租、水电费补贴。根据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江区财政局关于《关于发放创业载体补助资金的实施方案》(洪区人社〖2020〗24号)文件的规定,对于入驻洪江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洪江区秀才文化旅游农民专业合作社、怀化市洪江区汇英艺术幼儿园有限公司、洪江区自然风摄影工作室、洪江区进发顿顿有味餐厅、洪江区洪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鸿江人美食城等40家入驻企业,给予房租、水电费补贴共计38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是对入驻洪江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房租、水电费补贴专项资金用度进行复核、公示。
(二)区人社部门接到入驻企业的房租、水电费补贴申请后,按规定审核资料,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有效甄别,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区人社部门须定期将补贴资金审核情况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或政府公共服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信息公开要严格按照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就业补助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中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7] 149号)要求执行,内容包括:享受补贴的企业、入驻孵化基地时间、带动就业人数等。同时公布当地人社局的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实名举报。公示无异议后, 财政居根据人社部门的申请安排资金,由人社或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基本账户上,同时由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将资金拨付情况按规定录入信息管理平台。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资金使用情况:洪江区2020年入驻孵化基地企业房租、水电费补贴专项资金在预算申报、预算审核、预算执行的情况较好。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各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较好。
2. 社会反响:通过对洪江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的房租、水电费补贴,降低了入驻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了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创业热情。
3.可持续影响:为解决创业主体创业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等措施,建立洪江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广大创业者开一片“试验田”,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和龙头带动作用,导广大创业者走合法、优质、高效的创业道路,储备一批成长性中小企业,培育一批规模创新企业,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后续动力,对提升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四、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项目预算成本为38万元 万元,实际支出38万元。
项目的实施进度达到100%,圆满结束,受益入驻企业后续对此项目的反映良好,项目完成质量经各方面核定为优。
结合我区实际,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了孵化基地落实资金扶持政策。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的影响,对于入驻洪江区创业孵化基地等40家企业给予房屋租赁、水电费等补贴,有效的减轻了入孵实体的经营压力,让入住的创业实体能正常发展,也扩大了本地就业吸纳能力和产业链的辐射带动作用。
五、存在的问题
1、基地创办至今,政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帮助,但是从总体上看,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孵化基地建设的工作格局还未真正形成。
2、就业创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单位和部门比较多,特别是孵化基地的建设,是一项新生事物,个别单位对孵化基地认识还不到位,还不统一,而知道孵化基地业务的单位也基本是各自为政,未形成一个多部门联合推动孵化基地发展的工作机制,
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