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就业创业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
就业创业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 58号)及湘人社发(2017) 100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就业扶贫实施意见的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中的有关政策,经研究决定,对我区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每成功介绍一名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2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每名贫困劳动力每年享受一次补贴。
(二)项目绩效目标:发展农村劳务经纪人对于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作用,鼓励农村劳务经纪人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帮助贫困劳动力家庭增加劳务经济收入。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对我区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每成功介绍一名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2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每名贫困劳动力每年享受一次补贴。共发放0.04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是对就业创业补贴专项资金用度进行复核、公示。
(二)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省平台,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省平台内对照贫困劳动力的基本信息,审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材料。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农村劳务经纪人,通过省平台,向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申请就业创业服务补贴。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对照省平台内贫困劳动力的基本信息,对农村劳务经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政府公共服务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向区财政局提出资金安排申请,附经审定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报表和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花名册复印件备案。财政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申请安排资金。各地按照现行部门职责分工,由人社或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农村劳务经纪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号,并将资金拨付情况按规定录入省平台。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资金使用情况:一次性求职补贴专项资金在预算申报、预算审核、预算执行的情况较好。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各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较好。
此笔资金受益人数2人,对我区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每成功介绍一名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2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每名贫困劳动力每年享受一次补贴。共支出0.04万元。
2. 社会反响:农村劳务经纪人要做到信息传送动态化、职业介绍常态化、政策咨询透明化;每月收集和发布贫困劳动力个人培训意愿、求职就业信息及其变化趋势,实现动态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每月向贫困劳动力传递区内外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和人社部门的培训信息;还要随时随地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劳动保障和就业帮扶政策咨询服务。部分贫困劳动力因为他们的推荐和联系,不仅掌握了务工信息,而且部分实现了就业。
3. 可持续影响:发展农村劳务经纪人对于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作用,鼓励农村劳务经纪人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帮助贫困劳动力家庭增加劳务经济收入。
四、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项目预算成本为0.04万元,实际支出0.04万元。
项目的实施进度达到100%,圆满结束,受益人员后续对此项目的反映良好,项目完成质量经各方面核定为优。
鼓励农村劳务经纪人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五、存在的问题
洪江区劳务经纪人对推荐就业的积极性不高,导致符合发放就业创业补贴人数比例过低。由于前期群众对于劳务经纪人这个工作认知度不高,导致洪江区符合标准的劳务经纪人数较少。我单位将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更加了解此项政策,有利于产生更多的劳务经纪人,进而推荐更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提高贫困家庭收入,全面奔向小康社会。
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