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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就业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洪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16 08:50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8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18﹞30号)及湘人社函﹝2019﹞86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起,全市实施三年800青年见习计划

(二)项目绩效目标2019年至2021年,全市用三年时间组织800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其中洪江区23人。年度计划目标任务为2019年200人,2020年300人,2021年300人,其中洪江区为2019年5人、2020年9人,2021年9人。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对于吸纳计划实施对象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四)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是对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专项资金用度进行复核、公示。

(二)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怀化市财政局、怀化市商务局、怀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青团怀化市委、怀化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三年800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怀人社函﹝2019﹞70号)   

“三年800青年见习计划”实施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见习单位按季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单位应提供见习人员名单、见习协议、《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复印件、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等材料。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资金使用情况: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的专项资金在预算申报、预算审核、预算执行的情况较好。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各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较好此笔项资金受益一家单位,补贴4人。

2.社会反响:储备了急需紧缺的人才,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持。

3.可持续影响: 增强了高校毕业生对社会的适应性,积极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增进了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了解,开辟了单位选才用才的新途径;储备了急需紧缺的人才,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智力支持

四、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项目预算成本为3.96万元,实际支出3.96万元。

项目的实施进度达到100%,圆满结束,受益企业后续对此项目的反映良好。

通过“三年800青年见习计划”使见习人员积累了工作经验,提高了工作能力,进而实现就业。

五、存在的问题

目前为青年就业提供见习岗位的单位还很少,需加大力度开发见习岗位,认定一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

                           洪江区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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