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就业服务中心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工作,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乡、街、社区等用人单位向社会购买91人,主要从事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工作,包括公共就业信息的收集与统计分析;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创业咨询、指导和培训;就业咨询、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人力资源市场调查(就业信息、失业信息统计监测);劳动力资源信息和岗位信息采集、核实、更新维护等服务;社会保险及社会化管理服务。
(二)、服务范围和要求
1.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以及最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政策业务咨询、解释、信息查询工作,提高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城乡居民对政策业务的知晓率和利用率。
2.统筹管理辖区内的用工需求和就业状况等信息,及时汇总和发布;做好零就业家庭和低保家庭劳动力的登记工作,建立失业人员尤其是就业困难人员基本信息合账并实行动态管理服务。
3.按规定办理《就业创业证》审核和发放工作,对新增失业人员开展就业前指导,帮助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其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记录其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受理辖区内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申领,主动介绍就业招聘信息。
4.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组织或推荐参加就业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等项就业服务;开展再就业求助活动,帮助“4050”等援助对象实现再就业。
5.做好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对辖区内高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月度信息上报和动态管理服务制度。指导社区开展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进行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见习、职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培训等援助工作。
6.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为退休人员提供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定、丧葬补助费领取、医疗卫生和老年生活照料等项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在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负责管理辖区符合医疗的求助对象身份审核、信息管理、资料收集,后台报账及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7.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劳动保障数据库,提供劳动保障信息化服务;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统计和其他劳动保障统计工作。
8.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做好辖区内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9.开展辖区内有关劳动争议的预防和调解工作,配合做好信访接待和处理工作,开展行风效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10.完成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由以下组成: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91.9588万元、2021年3月至5月107.07万元、2021年6月至8月95.59万元、2021年9月至11月118.895万元。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人社发【2017】86号、湘人社函【2018】109号、湘人社函【2018】152号文件精神,起草了《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的请示》报区管委领导。经领导研究同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派遣91名工作人员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从事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结合街道、社区等用人单位的反馈,综合评价情况分为三个方面。
(一)、资金方面:“就业服务中心购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工作服务”的专项资金在预算申报、预算审核、预算执行的情况较好。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各方面总体执行情况较好。
(二)、用人单位反馈:
1.建立了重点群体信息数据库,定期对辖区内长期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去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开展摸底调查,对个人状况、就业需求等情况及时登记和更新,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
2.建立劳务协作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发布机制,推动就业创业信息跨地区共享;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向服务对象及时反馈服务进展情况,向高校及时反馈实名制登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相关信息,指导用人单位将招聘岗位录用结果及时向求职者反馈;完善市场供求信息分析制度,加强信息分析和利用,合理引导用人单位招聘用工和劳动者求职择业,为科学分析就业形势、调整就业创业培训计划、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提供参考依据。
3.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充分运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构建基于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应用、自助终端等渠道的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业务线上办理,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产生的社会效益
1.改善了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与政府自身生产公共服务相比,通过非营利性或营利性的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有利于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产品,尤其是其专业化的人员队伍,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从而提高服务生产效率,更深入、彻底地把公共服务落实到实处。
2.有利于促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转变政府角色和职能。
3.有利于促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
4.有利于社会组织的发展。通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使社会组织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经费来源问题,从而解决了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让社会组织能留住优秀人才并安心工作,能有效承接和完成政府委托的工作任务,能更好地结合自身特点发挥积极作用。
四、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项目预算成本为388.6万元,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实际支出413.5138万元。
项目的实施进度达到100%,街道、社区对购买的就业服务专干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完成情况反映良好。
落实了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场所、工作“六到位”建设标准,进一步统一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能和服务标准,不断将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街道、社区延伸,建立覆盖城乡的高标准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在原有公共就业服务基础上,立足于做细做实服务,以帮扶取得实效为导向。
五、存在的问题
1.社会各界对政府购买服务认识不高。目前,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还是一项新生事物,虽然在推动和发展,但由于并没有在全社会推广普及,社会认知度、认可度都不高,群众习惯于向政府群群众习惯于向政府要求公共服务求公共服务。
2.具体操作制度规定不健全。与货物采购相比,服务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大多具有无形、成本不确定、周期长、专业性较强等特点,特别是公共服务项目,不仅要考虑服务项目本身的管理和操作特点,还要涉及社会评价、社会效益,复杂程度较高,需要专门配套政策制度及时跟进,才能保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顺利进行项目在筹集阶段的预算。
3.社会公共组织发展还不够成熟。客观地说,为政府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数量比较少,提供的服务种类比较单一还不足以提供大量的服务供政府进行选择,需要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加以引导。
洪江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