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资金 > 财政绩效评价

2021年度洪江区应急局中央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洪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8-16 16:18 【字体: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洪江区地处山区,两江环绕,雨水充沛,属自然灾害多发区域,每年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对城区居民生活、生产造成严重损失。财政部结合地方灾害,下达我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因当年自然灾害造成冬春期间(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底)生活困难受灾群众的口粮救助、衣被救助、取暖救助和其它救助。

(二)项目绩效目标,

我区有两乡四街,受灾最严格的为两个乡,区财政收到专项资金后,于2021年1月立即对救灾资金进行分配,区桂花园乡55万元,横岩乡35万元,区应急管理局1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物资、衣被对受灾群众进行救助。以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求。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中央财政下达救灾资金后,省财政厅于2020年12月30日对资金进行分配,下达到各市州、县市财政局。我区财政局收到资金后与区应急局进行商议,于2021年1月26日将此资金进行分配(洪区财企〔2021〕1号),要求下拨资金主要用于因当年自然灾害造成冬春期间生活困难受灾群众的口粮救助、衣被救助、取暖救助和其他救助。对生活困难救助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重点,对发现挤占、截留、挪用专项金的,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或移民关相部门处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更直观地了解到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各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确保救灾政策执行到位,有效促进了专项资金的效率与效益,增强了全区应急救灾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应急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遭受灾害后,我局立即组织各相关单位人员对灾情进行调查、勘察,收集数据,整理资料,向市应急局、财政局汇报情况,编写汇报材料,积极争取资金。收到资金文件后,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与区财政局商议制订分配方案,及时下拨资金。由于救助及时,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救灾物资的采购与发放,对受灾困难人员的及时救助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受灾群众的关心,突显我区在应对自然灾害面前防灾、抗灾等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确保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把关,对生活困难救助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控制经费支出,不得挪用、挤占、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实际总支出未超出预算。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我区收到中央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100万元,已分配100万元。其中90万元通过“一卡通”打卡方式向受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在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10万元用于购买冬春救灾物资。已救助受灾群众6894人。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通过资金拨付和物资发放,广大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保障了生活安定,维护了社会稳定,突显了我区在应对自然灾害面前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五、存在的问题

1、未能准确把握资金用途。业务人员变动频繁,业务不熟练,未能准确理解文件、政策要求,导致个别乡街在拨付资金时资金来源使用错误。一经发现,我局立刻要求该乡街进行整改,并要求及时将整改报告交至我局。

2、数据摸底准确率有待提高。村(社区)级灾害信息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在摸底受灾情况、需救助人口、资金缺口等方面数据时标准不统一,导致摸底数据不准确。我局联合财政部门在参考摸底数据的基础上,制定出的资金分配方案会与实际需救助资金有一定出入,但我局积极与财政局、各乡街沟通,调整资金分配方案,切实把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用到受灾困难群众身上,不浪费一分一毫。

3、拨付资金进度有待加快。专项资金审批程序多,下达时间长,不能及时到位,影响拨付进度。我局积极与市应急局、区财政局沟通,加快审批程序;积极与各乡街联系,提前做好资金下拨准备,确保救助资金能及时发放到位。

六、有关建议

因灾害的发生总是很突然,毁坏性大小、受灾情况无法提前预知,受灾群众又总是想在第一时间获得救助,但专项资金审批程序多,下达时间长,不能及时到位,影响拨付进度。希望能简化审批程序;确保救助资金能及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