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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江区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解读

来源:洪江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9-01-28 10:33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区管委印发《洪江区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行动计划》的编制过程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为打好洪江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8〕17号)和《怀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怀环委办函〔2018〕2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环保局研究起草了《行动计划》,并向20多个区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13条,均逐条进行研究,除与省、市刚性要求不一致的意见外,都予以合理吸纳。经管委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由区管委印发。

二、未来三年洪江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

根据《行动计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与2017年相比,全区消除重污染天气,2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类的比例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全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1微克/立方米以下, 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44微克/立方米以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以上,全面实现无重污染天气;地表水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在II类标准以内。完成“十三五”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减排任务。2018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均下降5%以上,2020年较2015年下降10%以上。

《行动计划》的印发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洪江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建设“创新创业、宜居宜游、精致精美、古色古香的洪福洪江”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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