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文件通知

关于做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洪江区管委办 发布时间:2018-10-31 15:16 【字体:

 

 

 

 

 

洪管发〔20188

 

 

 

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814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通知》(怀政发〔20187号),切实做好我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查清查实土地底数。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调查任务,查清全区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以及土地条件;组织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自然资源专业调查等专项调查。立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及自然资源管理需求,统筹开展城市低效用地、农村空心房、开发区土地利用、耕地后备资源、各类自然资源分布情况摸底等相关调查。

(二)推动成果共享应用。统一调查标准,建立互联共享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权属和相关自然资源信息为一体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完善区、乡街、村(居)组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推动调查成果在各部门互通互用。强化调查成果深度开发,支撑和服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战略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精细化管理。

二、时间安排

第三次国土调查以20191231日为标准时点。

(一)全面动员部署。201810月底前,区、乡街、村(居)组层层部署,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二)全面开展调查工作。201811月底前,充分应用1:2000基础数据,全面推进国土调查初始库及工作底图生产、外业调查、数据库建设等具体调查工作。

(三)汇总整理数据。20196月底前,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核查、成果汇总等工作,形成全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基本数据。

(四)发布应用成果。2020年完成成果验收,发布调查成果,建立完善数据管理与应用系统。

三、经费保障

将第三次国土调查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确保国土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管委成立洪江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我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建立协调机制。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环保、农林水、统计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参与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财政、国土资源、发改部门要协调做好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区域界线、地名地址确认工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协调做好城市村庄内部细化调查工作;农林水等部门要及时移交历史调查资料;发改、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将我区核准边界落实到国土调查成果中去;环保、农林水、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要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着力核准查清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边界范围;统计部门要积极协助做好数据统计与分析工作。

(三)建立严格的质量管控机制。建立分阶段实施与验收制度,本阶段工作未通过验收的,不得开展下阶段工作。完善分级检查制度,区、乡街、村(居)组要层层控制成果质量。参与国土调查初始库和工作底图生产的技术单位原则上应具有12000基础数据生产、国土调查等相关业务经验。建立培训考试制度,对所有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技术人员及村组干部实行全方位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未通过培训考试的,不得从事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建立工作监理制度,严格过程监管和质量管控,落实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注重新技术手段应用,着力提高成果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依法依规选取技术强、信誉好、质量高的调查队伍和项目监理单位开展国土调查各项工作。要落实保密要求,严格保护涉密资料和数据。要按时、客观、全面报送调查数据,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要严肃廉政纪律,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资金使用与监管。

(五)加强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面深入宣传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洪江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15

附件

 

洪江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吴祥深   区管委副主任

副组长:曾朝阳   区管委办副主任

申海兵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员:刘     区农林水局局长

李少军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优化办主任

    区民政局副局长

尹益初   区财政局副局长

段文峰   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段维建   区住建局副局长

邓迎军   区统计局副局长

邱露生   区环保局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段文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佘家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该成员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我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任务完成后,该领导小组即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