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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内容

来源:洪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16 15:21 【字体:

对乡(街)、工业集中区及区直行业主管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

1.乡党委(街道工委)、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及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履行情况;

2.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隐患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情况;

5.建立和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上级交办督办问题隐患整治以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整改销号制度情况;

6.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及考核情况;

7.安全生产投入、监督管理队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8.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及燃气、特种设备、消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企业、关键部位的监管情况;

9.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及其落实情况;

10. 特殊时期和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等。

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倒查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

1.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建设、安全许可等证照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培训记录、危险源登记、应急演练等)的建立及更新情况;

4.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7.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开展情况,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8.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整改以及重大危险源整治、监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