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洪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洪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稿)
根据区工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6月22日至7月22日,区工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10月26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发改局党组强化政治担当,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性。成立了区发改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尹益初同志任组长,优化办主任仇逸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张忠孝为专干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局党组班子于2021年11月19日上午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时召开了相关部门的调度会、督办会,研究、部署、落实巡察整改有关问题和事项。
(二)精准制定方案,强化巡察整改的针对性。区发改局党组结合实际制定了《洪江区发改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问题整改方案》确保精准发力、对账销号。对巡察组指出的4个方面存在的4个问题,研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步骤、整改时限,层层压实责任。
(三)严格落实落细,强化巡察整改的实效性。围绕目标任务,构建责任领导牵头整改、责任股室具体落实、纪检监察监督促改的责任体系。局党组书记、局长尹益初同志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工作的整改落实。各股室负责人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个环节抓整改,逐项问题抓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100%。
1.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问题整改
一是组织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一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于党组会上通过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问题清单的整改方案。二是明确由仇逸为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分管领导,张忠孝、蔡明忠为工作专干,并立即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三是起草了《洪江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考核办法(试行)》已由两办行文下发。四是在管委常务会、工委委员会会议专题汇报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关于“三集中三到位”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我局审批股3人已于今年7月30日全员入驻政务中心窗口,并设立1个发改局综合服务窗口。制定了事项办理一次性告知等相关制度,实现了“一件事一次办”“只让群众跑一次”等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现我省发改委在线审批平台已于政务信息网对接联网共享,能够在发改委系统和政务信息网系统内办理业务,实现了网上验收和跨省通办业务。
3.关于“涉企检查备案制推动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由优化办出台《洪江区执法部门入园检查备案登记制度》,并下发至各职能部门,由优化办做好入园检查的备案统筹工作。
4.关于“未进行项目概算审批”问题的整改
现我局已经开展概算审核工作,今年共审核了三个项目,分别是洪江区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洪江区红商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洪江区桥东中医院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要求行政审批股严格实行该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在立项后初步设计环节进行概算审核把关。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区工委巡察一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全力支持保障纪检派驻组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7623589;联系地址:怀化市洪江区巫水北路127号。
中共洪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