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洪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管委的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和区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3、引导和监管固定资产投资。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的申报;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负责对区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国家、省、市委托对中央、省、市在洪江区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中长期和年度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指导和协调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监督区管委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负责全区重大项目库建设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4、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5、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促进湘西地区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和贯彻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
6、引导和调控市场。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7、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8、推进可持续发展。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9、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0、制定价格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改革方案的具体措施。
(二)机构设置
洪江区发改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投资股等8个职能股室。核定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9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在职人员25人,离退休人员64人,临时人员2人。现有车辆0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洪江区发改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 收入预算:本年预算总收入389.7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42.23万元;其他拨款46.97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13.16万元。
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医保铺底取消,故收入略有下降。
(二)支出预算:本年预算总支出38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89.73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较上年减少13.16万元。
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医保铺底取消,故支出略有下降
1、基本支出:本年预算支出389.73万元,其中:其中人员支出110.48万元,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一次性奖金等;公用支出238.25万元,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本年预算支出为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了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41万元,用于重点项目经费和专项规划编制费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没有支出。
五、重要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年我局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9.73万元,与上年预算减少13.16万元,下降3.3%。减少的原因为医保铺底取消,故支出略有下降
2、本年度三公经费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去年相比较,同比下降(上升)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基本持平,无变化。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本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预算采购0万元。(如没有,则填“0”)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我单位房屋面积为389平方米,价值为60万元,车辆为0辆,价值为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59万元。本单位有门面1个,年租金0.48万元,用于公务费开支方面。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本单位无项目
6、一般性支出情况:注本单位无会议费、培训费、节庆,晚会等活动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