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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通知

来源:洪江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9-01 10:03 【字体:

关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通知

各位业主

根据洪江区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江区整治不动产登记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对我区还未化解的历史遗留“登记难”住宅进行集中办理不动产登记。请广大业主尽快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本次纳入化解历史遗留“登记难”的小区有:

1、世纪阳光

2、国有林场安置房

3、农垦安置房

4、东方家园

5、锦程家园

6、天井裕苑

7、桂花苑小区

8、中山路8号安置房

9、桃李园廉租房

以上项目均已完成首次登记,现小区业主可正常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二、集中办理时间:

2024年9月1日-10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均可前来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办理地点

不动产权证办理地点设在洪江区川山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综合受理窗口,联系电话:0745-7620788

四、所需材料

1. 身份证明: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购房合同:已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 付款凭证:购房款支付凭证(如收据、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

4. 税费缴纳证明:根据当地政策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契税、维修基金等相关税费的缴纳证明。

5.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提交原件,注:转让方需要公章,法人名章

5.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房屋平面图、开发商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五、注意事项

广大居民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材料或遗漏信息,将影响办理进度和结果;请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办理不动产权证,以免影响个人权益。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咨询洪江区川山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或拨打电话0745-7620788

登记中心承诺,将全力以赴为广大业主提供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确保每位业主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感谢广大业主一直以来对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特此通知!

怀化市洪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