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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公开

来源:洪江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4-29 16:22 【字体:

[典型案例大曝光]汤某某,男,身份证号码:4312811991XXXXXXXX。2024415日洪江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S249 线 K137+200m 处发现某某驾驶车辆湘N1SXXX涉嫌超限运输,该车为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限18吨。经执法人员检测车货总质量34.32吨,超限16.32吨,超过车货总质量的90.6%,该车涉嫌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运输。违反了《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车货总质量超过最高限值百分之五十的,属于重,应当对超过车货总质量最高限值部分,处每吨百元罚款。依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规定,责令当事人自行卸载,消除了违法状态,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