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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洪江区教育局关于组织教师开展业务水平抽测工作的通知

来源:洪江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4-25 08:54 【字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根据怀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怀化市教师业务水平抽测实施方案》(怀教通〔20211号)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提升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形成学习强师的可持续发展局面,加快推进我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结合我区实际,认真组织全区教师参加教师业务水平抽测,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长:王建平

副组长:陈利军 易景平 谌汉章

员:李海萍 于荣云 侯俊雄 刘雪红 姚晟旻

田海鸥 向其芬 杨喜林 孙秋芳

杨春燕 熊艳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教育局人事股),负责全区教师业务水平抽测工作。

二、抽测对象

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教师。校(园)长、书记可选择参加本专业或教育管理类抽测;其他班子成员和教师参加所教学科知识抽测,兼任两个及以上学科的教师为任教主要科目;教辅人员参照执行。

以下人员提供相关证明由学校公示、报教育局审批备案后,可以免试。男性年满57周岁(当年831日以前出生)、女性年满52周岁(当年83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援藏、援疆以及外出进修学习6个月以上的教师;考试期间休产假、休重(大)病假人员。

三、抽测办法及科目

教师业务水平抽测每年一次,3年为一周期,实现所有学段和科目全覆盖(教育系统内部调整在教育局上班的工作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考前1个月确定当年抽测学段和科目。各学段抽测科目如下:

(一)幼儿园: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五大领域。

(二)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心理健康。

(三)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

(四)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

(五)管理岗位: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管理知识。

四、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查教师对任教学科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以及在课堂教学中的实际应用能力。

具体考试内容如下:

(一)学科基础知识(含当年时事政治知识)。

(二)课程标准。要求熟悉并理解课程标准规定的课程性质与地位,课程基本理念和课程设计思路,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以及学科教学、评价、教材运用和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建议。

(三)教材分析与处理能力。主要考查教师对学科知识结构、体系的理解和对教学重点、难点的把握以及在实际教学中的处理方法。同时,还要考查教师对学科核心素养和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教学原则和教学模式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四)教学设计与评价能力。根据提供的教材内容提出教学设计方案。根据提供的片段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写出教学评价意见。

五、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1. 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 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试卷结构

客观题(选择、判断)和主观题(简答、材料分析等)各占50%

六、考试结果及运用

考试成绩采用等次制,按考试成绩划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85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75分(含)至85分(不含)为良好等次,60分(含)至75分(不含)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抽测成绩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抽测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当年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并参加由市、区教育局组织的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培训结束后,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区教育局再次组织测试,直至达到合格(含)以上等次;良好及以上等次者当年年度考核方可评为优秀;达到优秀等次者方可推荐参加市级及以上各类评先评优。对考试违纪者,取消其本人考试成绩,师德考核、业务抽测考试确定不合格等次,结果记入个人档案,报市教育局全市通报批评。

七、考试组织

教师业务水平抽测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阅卷、统分,组考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区教育局负责本区域组考工作,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相关政策,做好宣传、发动、报名、组考等考务工作,强化考纪考风,从严治考。

八、考试要求及时间

我区根据市局确定的考试时间、学段、科目、考试具体范围、考务工作要求开展相应工作。2021年度抽测时间暂定于7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