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文体广新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洪江区文体广新局2019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职责
我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事业及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全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领域体制机制创新。
2.指导、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监督管理非共有性文化机构和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3.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审批、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4.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宣传、影视文化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喉舌作用,围绕区工委、管委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
5.负责全区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征集、抢救、发掘、整理、研究、宣传工作。
6.负责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名镇)及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和保护规划、维修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文体广新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局机关由办公室、广播影视股、文艺股、文化市场管理股、竞技群体股组成,局下属独立法人单位有文物管理所、老艺人办、青少年业余体校,以上各单位和部门的经费实行统一预算、统一开支。全局编制人数为23名,其中行政编7名、全额事业编16名。全局现有在职人员17人,其中正副科级7人,其他工作人员10人。退休人员20人。现有车辆0台。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预算总收入335.6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84.46万元;其他拨款50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预算总支出335.66万元。
1、基本支出:2019年预算支出317.66万元,其中:其中人员支出250.38万元,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一次性奖金等;公用支出67.28万元,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9年预算支出为18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
四、重要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9年我局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28万元,与2018年预算增加7.1万元,上升11.8%。增加的原因为经费标准适当提高,保障基层基本运转。
2、本年度三公经费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去年相比较,同比下降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本年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办公耗材0万元等。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我单位房屋面积为0平方米,价值为0万元,车辆为0辆,价值为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346.7万元。本单位有门面1个,年租金1.2万元,用于机关运行方面。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本单位无此项。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