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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洪江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洪江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10-21 10:00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洪江区审计局对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本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并延伸审计了洪江区民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

一、区本级决算草案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财政局组织的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的决算草案。审计结果表明,2020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量13.03亿元,支出总量13.23亿元,结转下年0.20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8.04亿元,支出总量8.47亿元,结转下年0.4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量偏小,可忽略不计;社保基金收入总量2.13亿元,支出总量2.11亿元,结转下年0.02亿元。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编制及执行财政综合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未细化,以项目支出安排基本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支出安排107735万元,其中单位专项业务费2870万元,年末未做预算调整。2020年洪江区部门经费支出明细表显示:专项经费包含“运转工作经费”之类的项目,存在以专项经费的名义弥补公用经费的不足,以项目支出安排基本支出的问题。

2.预算编制欠准确

2020年8月28日审批通过的2020年预算草案中“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总表”安排上级补助收入59377万元,2020年12月30日审批通过的预算调整方案安排上级补助收入收入调整为81939万元,而实际上级补助收入为82334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安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3200万元,调整方案安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2414万元,而实际收入为68075万元。调整预算表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4529万元,实际总收入68659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总表”安排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2万元,调整方案不变,实际收入565万元,增幅达404%。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时间过晚,且调整数与实际执行数相差较大。

(二)收入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

2020年末,非税征收系统应解本级国库收入659.33万元未及时入库。

2.存量资金未及时收回统筹

截止2020年末,洪江区财政局滞留存量资金283.22万元,其中:企业股9.30万元;农业股农财专户273.92万元,即种禽生产资金0.6万元、其他暂存27.69万元、新农村建设17.07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016年综合产业园)227.56万元、病虫害控制1.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挤占文保专项资金914.36万元

截止2020年末,洪江区挤占文保专项资金914.36万元。

2.挪用专项资金10.45万元

⑴2020年,区财政拨洪江幸福路小学2017年贫困县化解大班额奖补资金6.10万元,用于学校教学电脑等设备购置。

⑵2020年,区财政拨洪江幸福路小学2017年城市义务教育扩容补助资金4.35万元,用于学校综合楼设备购置。

3.预备费使用不规范

2020年洪江区安排预备费2000万元,实际下拨预备费预算指标2242.81万元(含以前年度结转指标4.51万元)。从预算下拨指标看,预备费除部分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主要用作部门运转经费。

4.预算指标拨付不均衡

2020年,财政预算下拨各类指标206031.83万元(不包含2019年12月下达额度结转指标8176.09万元)。从每月指标下拨情况来看,全年指标下拨不均衡。1月、6月、12月下拨指标数分别占全年下拨指标数的13.71%、17.34%、24.62%,而2月、10月仅占全年下拨指标数的1.61%、2.00%。12月下拨指标数占全年月平均下拨指标数的295.56%。

5.未及时拨付新增债券资金

2020年,财政未拨付新增一般债券128万元,即新菖公路建设项目66万元、2018年洪江区公租房建设项目62万元。

6.超预算列支

⑴“三公经费”超预算。2020年,洪江区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万元,实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9.01万,超预算111.01万元。

⑵专项经费超预算。2020年,洪江区风险信贷补偿保证金年初预算安排300万元本级配套部分,未做预算调整,但实际年末追加拨付200万元,共计500万元全部拨付洪江区创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财政综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0095.88万元

⑴国库股出借财政资金给非预算单位2992.69万元,出借资金给预算单位超过1年的有594.29万元。国库股共计出借财政资金3586.98万元。

⑵非税征收系统未入账借款1300万元;非税专户出借财政资金给非预算单位4223.92万元出借资金超过1年的有192.32万元,即工业园管委会192.32万元。非税局共计出借财政资金5716.24万元。

⑶企业股出借财政资金超过1年的有325.12万元。

⑷农业股出借财政资金超过1年的有342.21万元。

⑸教科文股出借财政资金超过1年的有125.33万元,其中:洪江区教育局75.00万元、其他文化支出50.33万元。

2.违规新增对外借款3900万元

⑴2020年8月,洪江区城东项目指挥部向区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借款1000万元,用于征地拆迁。截止审计日,洪江区城东项目指挥部尚未归还借款1000万元。

⑵2020年10月,怀化市洪江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财政局非税借款2900万元,用于公司运营。

3.未按规定建立财政项目库

从区财政对区级项目支出的预算管理情况看,2020年洪江区未按规定建立财政项目库,预算安排的项目未能从项目库中遴选,所有项目支出预算也未能纳入项目库管理。

4.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未签订三方协议

2020年,洪江区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未签订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三方协议,未明确专项债券资金具体金额、使用范围、项目收益的归缴、还本付息方式及还款来源等详细内容。

5.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截止2020年末,洪江区财政局企业股、国库股、非税局财政专户、农业股往来款项多年未发生变动。其中:

⑴区财政局企业股账面显示,涉及洪江区造纸厂的往来明细科目多达5个,涉及资金548.92万元,但洪江区造纸厂已不存在,未进行清理,明确债权债务;“待处理周转金”23.00万元,其中:洪江区汽车公司13.00万元、洪江区供销社10.00万元。

⑵区财政局国库股总预算账“其他应付款”289.91万元:洪江区地税局78.95万元、怀化市预算科65.74万元、财政局金融债务股143万元、农财股12万元、预算股54.17万元及洪江区财政局15万元。

⑶非税局财政专户“暂存款”228.76万元:新湘瓷厂清算组160.00万元、国土局4.12万元、法院案款37.19万元、土地储备中心25.45万元、创卫办2.00万元。

⑷农业股农财专户“203暂存款”借方余额194.36万元:油菜良种补贴2.9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29.15万元、公益林补偿1.11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014年综合产业园)7.08万元、植被恢复费83.48万元、现代农业产业发展70.64万元。

6.账表不符

洪江区2020年总预算会计账“与上级往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年末余额与预算资金年终资产负债表数据不一致。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本次部门预算主要审计了洪江区民政局2019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洪江区民政局2019-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一是区民政局无预算列支劳务费、职业年金等1.1万元;二是超预算列支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2.76万元。三是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各类社会保障资金1.25万元2019-2021年7月,区民政局向31名死亡人员发放各类社会保障资金1.12万元,向1名特困人员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0.13万元。审计指出后,截至2021年5月末,区民政局已追回款项0.23万元;四是超范围使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资金。2019年,区民政局开展了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活动,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资金37.06万元购买过冬物资:700床棉被、300双棉鞋、300双棉袜、460套保暖内衣和400件防寒棉衣。活动物资除100床棉被以外,全部由洪江区第二福利院领用并转交洪江脑康精神病医院(区第二福利院与洪江脑康精神病医院签订了政府购买医疗及护理服务合同,将全部人员托养在脑康医院)。截至2020年1月,区第二福利院共托管74人,其中流浪乞讨人员仅7人,其余为患有精神疾病的低保、特困、自费等人员。

(二)部门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区民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支出数据与总账数据不符。

对本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对所查出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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