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洪江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洪江区审计局对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区本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并延伸审计了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洪江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2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
一、区本级决算草案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组织的区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的决算草案。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2021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量11.28亿元,支出总量11.02亿元,结转下年0.4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7.55亿元,支出总量7.01亿元,结转下年0.5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0.4亿元,支出总量0.4亿元,结转下年0.004亿元;社保基金收入总量1.14亿元,支出总量1.11亿元,结转下年0.33亿元。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编制及执行、其他财政收支和财政综合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欠准确
2021年预算草案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安排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20万元,2021年12月通过的预算调整方案安排该项支出调整为353万元,而实际支出24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表”中安排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78万元,年末未作调整,实际支出169万元,仅为预算金额的29.2%。预算数与实际执行数相差较大。
2.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管理不到位
洪江区2021年未编制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预算,也未批复各预算部门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预算。
(二)收入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2021年末,非税征收系统应解本级国库收入252.66万元未及时入库。
2.非税待查收入未及时清理确认收入
截至2021年末,洪江区以前年度待查非税收入2451.15万元未确认收入。
3.存量资金未收回统筹
截至2021年末,洪江区财政局滞留存量资金225.34万元,其中:企业股49.5万元;农业股(农财专项)141.64万元;教科文股34.2万元。
(三)支出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备费使用不规范
2021年洪江区财政局下达预备费预算指标2483.21万元(含年终结转指标184.31万元)。从指标摘要上看,主要被用作部门运转经费。
2.债券资金下达不及时
截至2021年末,专项债券资金尚有5000万元滞留财政未下拨,即洪江区(省级)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及循环化工集中供能建设项目。
截至2022年3月28日已下拨3000万元,尚有2000万元未下拨。
3.资金下达慢导致资金闲置
截至2021年12月底,洪江区收到2021年及以前年度的资金19941万元,未按规定时限及时下达,导致资金闲置2个月;洪江区的一般公共预算中,除据实结算等特殊情况外,有49个专项转移支付涉及3589万元资金未下达,其中水利资金、市县财政日常管理工作奖励资金等专项1028万元全部未下达,占比28.6%。
(四)财政综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能有效盘活存量资源
2021年,洪江区政府性基金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年末结余140万元,占当年收入389万元的36%。
2.政府采购主体或事项不符合规定
2021年,洪江区民政局发布的“精神病人社区康复”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内容不完整,如无参与社区康复服务的精神病人人数及考评适用的达标合格率等。该项目涉及金额49.83万元。
3.资产账实不符
截至2021年12月末,洪江区行政事业单位17项资产已移交但未及时销账,包括7处办公用房和其他用房0.71万平方米、11台车辆账面价值51.53万元。
4.账外资产规模较大
截至2021年12月末,洪江区行政事业单位3项资产没有登入财务账,即3处办公用房和其他用房0.18万平方米,占总用房面积的1.16%。
5.财政暂存暂付款未及时清理
截至2022年3月,洪江区财政暂存暂付款余额共56136万元。其中,账龄3年以上2367万元,占比4.22%;账龄5年以上25424万元,占比45.29%;账龄8年以上的还有28345万元,占比50.49%,未及时清理。
6.账表不符
洪江区2021年总预算账科目“借出款项”和“与上级往来”年末余额与预算资金年终资产负债录入表中的金额不一致。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本次部门预算主要审计了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洪江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2个部门2020-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这2个部门2020-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一是区住建局无预算列支(含基本设施建设费用)2347.55万元,超预算列支维修费、工会经费、奖金等394.93万元;二是存量资金未及时收回。截至2021年末,洪江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账上滞留存量资金合计101.64万元。
(二)区住建局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未对公租房租金专账核算;二是部门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三是公租房租金收缴不到位,欠缴21.63万元;四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不到位,三个项目欠缴327.15万元。
对本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对所查出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洪江区审计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