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洪江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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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法律法规及区工委、区管委工作部署,洪江区审计局对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重点审计了2023年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调整及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等,延伸审计了区直管公房的管理情况。结果表明:2023年,全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区工委、区管委的领导下,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诸多挑战,多渠道筹集财政收入,完善管理制度,保障民生等刚性支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为全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我区财政收支平衡及资金调度压力仍然很大,地方财力较薄弱。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区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4.41亿元,支出总量14.08亿元,结转下年0.3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草案)收入总量9.34亿元,支出总量9.05亿元,年末结余0.2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草案)收入总量0.46亿元,调出资金0.4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收入总量1.29亿元,支出总量1.22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0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36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支管理方面。一是污水处理代征部门滞留污水处理代征费162.86万元。二是非税收入未及时解缴本级国库806.67万元。三是罚没收入执收单位台账金额与财政非税部门账面金额不符。四是违规从政府性基金中安排部分预算单位日常运转经费。五是超比例安排污水处理费的代征手续费。区财政部门未执行省相关部门规定的不超过污水处理费代征额的2%安排代征部门手续费的规定,一直超比例按10%安排。
(二)国库管理方面。暂付款清理不到位。2023年底财政国库借出款项有欠款5779万元未及时收回。
(三)政府采购方面。分散采购违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四)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方面。洪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实施的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及应急水源建设项目未按时完工,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
(五)社保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省级补助资金15.1万元未及时拨入基金财政专户。二是社保内控管理不到位。区社保中心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的审核岗位和复核岗位均只安排了1名职工,不符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管理“一事双岗双审”要求。
二、直管公房审计情况
针对我区直管公房进行了审计,区直管公房受历年来公房拆迁、管护不当毁损等原因,公房存量从2005年房屋576栋158.24万㎡、营业用房19间0.68万㎡缩减至2023年底房屋313 栋11.68万㎡米、营业用房12间0.41万㎡,目前有承租住户约2630户。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管理制度滞后。洪江区对直管公房未制定专门法规,一直执行已失效的2005年区管委与区家园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托管合同(合同期限五年)对直管公房约定托管事项、管理服务费用、奖惩事项等,公房管理制度滞后不适应新形势。二是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历史遗留造成产权归属不明,直管公房目前区内无任何部门进行固定资产入账及核算,直属公房属于账外资产,存在流失风险。三是基础数据不准确。全区直管公房存量不实,承租对象未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四是主管部门对直管公房委托经营模式管理弱化。五是租后监督不到位。截至2023年度,直管公房租户共欠缴租金539.60万元,未建立对长期拖欠租金行为的退出机制。
三、落实以往年度整改情况
2022年度洪江区财政同级审反映问题15个,13个问题已立行立改,2个问题分阶段整改。财政部门通过将非税资金解缴入库、及时拨付滞留指标和债券资金、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60亿元。
四、审计建议
(一)大力挖潜增收,夯实现有财源。财政收支面临严峻形势,要强化财源建设部门协作机制,全面加强税费征管,严格坐实财政收入,确保应收尽收;要积极促进收入稳定增长,采取措施拓宽融资渠道以化解资金压力。
(二)严格规范对外借款审批程序。要建立对外借款回收和责任追究机制;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必要时运用法律手段,抓紧全面清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经核实确实无法收回的财政周转金和其他财政借垫款,报区管委批准同意后,按规定进行核销。
(三)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三资注入”资产的管理和直管公房的管理,要做到资金账目清、资产底数清、使用归属清,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怀化市洪江区审计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