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洪江区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统计法制建设,提升统计工作质量,落实省统计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及“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退库专项检查的要求,督促检查统计对象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
1、成立统计行政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李武同志为组长,陈明星、舒振桂、杨建军同志为副组长,王小兰等同志为成员。负责统计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
2、执法人员分组:
第一组:杨建军、蒙 铮、王小兰;
第二组:陈明星、周佳慧、熊世杰、陈超;
第三组:舒振桂、刘 利、袁 勤;
二、执法任务:完成统计执法案件12件
三、检查方式:随机抽取“四上”4家单位及“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入库8家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四、执法时间:2021年6月中下旬。
6月30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并将检查案卷交至局法制股,法制股按上级要求进行汇总、整理及上报。
五、检查内容
(一)“四上”单位
1、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2、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3、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4、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5、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6、调查对象2020年年报及2021年度相关统计报表数据准确性及上报情况等工作,选取对单项内容进行检查。
(二)“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入库单位
1、入库真实性。重点核实入库单位行业划分是否正确,申报材料特别是税务材料是否真实,是否达到规模(限额)以上标准。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检查内容包括项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重复报送、是否虚增规模、是否违规打捆等。
2、数据报送真实性。重点核实新入库单位是否瞒报或漏报工业总产值、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指标的上年同期数,是否虚报当期数等。
六、执法要求
1、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及《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的通知》(湘统〔2020〕5号)等规定,认真开展辖区内的统计执法检查,检查单位计划12家。
2、统计执法人员在检查、办案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被检查单位的财物和接受宴请等。
3、被检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供统计执法检查必备的工作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抵制检查,并按照检查内容准备好各类相关资料,主动与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股联系,便于确定具体检查时间。
洪江区统计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