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经研究,拟推荐如下单位和个人为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予公示。如有异议,于12月31日前向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一、先进集体
中方县统计局、沅陵县统计局、溆浦县统计局、麻阳县统计局、新晃县统计局。
二、先进个人
朱晓春(市统计局工业能源统计科负责人)、曾军(市统计局普查中心负责人)、潘艺琳(鹤城区统计局经济统计股股长)、向莉丽(溆浦县统计局局长)、张乘夫(会同县统计局普查专干)、黄丽娅(洪江市统计局总统计师)、田敏(中方县统计局经普办主任)。
三、受理方式
通过来函、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对反映问题者以及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 ---0745-2712992。
怀化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