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区建【2020】15号 2020年一季度洪江区住建局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记录表 (2)
洪区建〔2020〕15号
关于一季度建筑工程疫情防治、质量、安全督查暨加强节前和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报
局属各单位(部门)、区内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领导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建筑工地春节假期结束后的复工复产及安全生产等相关文件精神及会议要求,为切实疫情防治阶段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我局于2019年3月2日至6日开展了2020年一季度建筑工程疫情防治、质量、安全督查暨加强节前和节前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共检查在建工程6个。
按照《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督查暨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洪区建〔2020〕120号)的文件要求,区内各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根据检查实际情况填写了《跨年度工程复工申请表》报送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核实审查,经复查合格后才开展复工复产。现将区内各在建工程“一季度建筑工程疫情防治、质量、安全督查暨加强节前和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通报如下:
一、洪江区立面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为洪江区洪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湖南省金凯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洪江区分公司。施工单位于2020年2月26日将《跨年度工程复工申请表》报送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核实审查,审查合格,同意复工复产。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准备的防疫物资为口罩600个,消毒液10桶。
二、2018年洪江区城市危旧房屋改造城东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二期):建设单位为怀化市洪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长沙山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洪江区分公司,监理单位为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洪江区分公司。施工单位于2020年2月25日将《跨年度工程复工申请表》报送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核实审查,审查合格,同意复工复产。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准备的防疫物资为口罩2000个,消毒液15瓶。
三、永达江景壹号丶格兰德度假酒店:建设单位为湖南省天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洪江市发展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洪江区分公司。施工单位于2020年2月25日将《跨年度工程复工申请表》报送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核实审查,审查合格,同意复工复产。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准备的防疫物资为口罩200个,消毒液2桶。
四、书香苑住宅小区:建设单位为湖南大可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怀化兴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洪江区第二分公司,监理单位为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洪江区分公司。施工单位于2020年2月25日将《跨年度工程复工申请表》报送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核实审查,审查合格,同意复工复产。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准备的防疫物资为口罩1200个,消毒液5瓶。
五、朝龙逸景住宅小区:建设单位为怀化市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怀化兴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洪江区第二分公司,监理单位为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洪江区分公司。施工单位于2020年2月27日将《跨年度工程复工申请表》报送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核实审查,审查合格,同意复工复产。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准备的防疫物资为口罩300个,消毒液6瓶。
六、华团雅苑6#、7#、8#楼:建设单位为怀化市华团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怀化市华团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洪江区分公司。施工单位于2020年3月5日将《跨年度工程复工申请表》报送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核实审查,审查合格,同意复工复产。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准备的防疫物资为口罩400个、消毒液4桶。
2020年3月6日
怀化市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