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洪江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怀化市洪江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反馈问题 |
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部分职能部门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方面还有较大差距,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城管、住建部门在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管理、维护方面职责不清,协作不够。 |
整改目标 |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
整改措施 |
1. 明确职责划分。按照三定方案职责,进一步明确城管、住建部门在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管理、维护方面职责,避免部门推诿、扯皮现象。 2、建立健全污水管理机制。成立污水管理专门机构,明确专门编制和人员,负责污水管理工作。 3、全面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规范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全面开展城区排水管网普查,摸清管网底数和存在的问题,通过普查成果制定有效的治理方案,对城区的污水管网进行维修、维护、改造。加强两部门协同联动,定期开展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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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1、根据洪区办〔2019〕13号文件《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洪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污水处理和监管、污水管网建设、城区污水主干管网管理维护等职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继续负责城区除污水主干管外市政管网的管理维护等职责。 2、根据洪区编〔2010〕2号文件《关于怀化市洪江区建设局成立城市污水管理站的批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洪江区城市污水管理站,负责城市新建项目的污水接入管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污水处理厂日常生产的监督;负责污水管网的定期清淤、检修;负责提升泵站的监督管理 3.2024年洪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完成洪江区城市地下市政设施普查及综合管理信息系统(GIS)平台建设,完善了城区雨污水管网及设施系统数据,基本实现统一管理。部门间加强协作配合与信息同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住建部门积极实施污水管网建设,2024年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污水管网建设7.56公里。 |
验收销号意见 |
同意验收销号。 |
拟何时销号 |
2025年5月15日前 |
意见反馈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 反馈电话:0745-7622507 邮箱:6306002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