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洪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洪江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区民字〔2020〕38号
各乡(街)民政办:
为深入贯彻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提升我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中的积极作用,现将《洪江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怀化市洪江区民政局
2020年8月31日
洪江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修订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工委区管委有关部署要求,把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以下简称“两约”)修订工作作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和防范基层社会治理风险的重要举措。
二、工作要求
到2020年底,全区所有村(社区)要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
三、修订标准
1、坚持依法依规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村居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2、突出通俗易懂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可以是条款式,也可以是顺口溜、山歌民歌等,要让群众看得懂,弄得清,做得到。
3、回应热点关切
一是要围绕社会热点,将扫黑除恶、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工作写进“两约”;二是聚焦群众关切,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天价彩礼、滥办酒席、薄养厚葬、攀比炫富、家庭暴力等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管长远的约束性条款。
四、规范程序
严格按照五步程序开展工作:
(1)广泛讨论,征集民意;
(2)拟定草案,征求意见;
(3)修改完善,提请审核;
(4)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5)备案公布,广泛宣传。
已经制定“两约”,并开始修订工作的,可从(3)做起。
编撰班子由各村(社区)负责组建。审核班子以乡街司法所为主,负责对“两约”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五、时间节点
2020年10月底前,各村(社区)要拿出“两约”修订草案。11月底前,按照《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法治审核的指导意见》的审核流程,填写备案审核登记表,当地司法所完成审核,并进行文字初审,完成复核装订工作。各乡(街)民政办要将辖区所有“两约”汇编成册,并报区民政局汇总。区民政局汇总后逐级上报省民政厅(省、市、区各级一式两份)。
附件: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审核备案表
附件1
湖南省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审核登记表
村(社区) 基本情况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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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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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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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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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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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分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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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资产和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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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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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文本(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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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或者修定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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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两委” 呈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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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政 部门初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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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 法制审核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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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 备案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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