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按照《怀化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怀民发〔2021〕2号)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提高到70元”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区从2021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提高到70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洪江区民政局 洪江区财政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