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通过怀化市洪江区武术运动协会核名通知书
洪区民社核〔2021〕05号
怀化市洪江区武术运动协会各发起人:
你们提交的关于核准成立怀化市洪江区武术运动协会的报告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同意你们提交的核名申请。
接此通知后,请尽快成立筹备组,及时与我局联系召开发起人座谈会,并做好发展会员、拟定《章程》(草案)、筹措活动资金、选定办公场所、拟定执行机构人选、摸清拟任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情况等筹备工作。筹备工作完成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筹备工作情况材料,申请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筹备期内不能开展筹备工作以外的活动。
本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逾期未申请成立登记的必须重新申请核名登记。本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逾期未申请成立登记的必须重新申请核名登记。
怀化市洪江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5日
怀化市洪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