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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2年洪江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的通知

来源:洪江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4-19 15:13 【字体:
    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的通知》(湘民发〔2022〕10号)、《怀化市民政局 怀化市财政局 怀化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的通知》(怀民发〔2022〕6号)和《2022年洪江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洪区办发电〔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经区管委同意,自2022年1月1日起,将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调整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目前的560元/月提高到600元/月,其中,一、二、三档每档均上调40元/月。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目前的4440元/年(370元/月)提高到4680元/年(390元/月),其中,一、二、三档均上调20元/月。

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由目前的730元/月提高到780元/月(月均上调50元)。

三、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的1.5倍确定,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以城市900元/月、农村6900元/年为基准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基准线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保持一致,确定为6900元/年。

本次提标后的所需资金从上级下拨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区财政予以解决。

                          洪江区民政局      洪江区财政局     洪江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