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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来源:洪江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12-21 10:08 【字体:

2020年以来,区民政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工委、管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牢固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宗旨,紧紧围绕区工委、管委的中心工作,抢抓机遇,秉势而为,稳步提升民生服务和保障水平,现将民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逐步完善。

1、提高全区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制定出台了《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洪区民字〔2020〕7号)、《民政局、财政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及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洪区民字〔2020〕57号 )、为确保全区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从1月起全区农村低保标准由3708元/年提高到4320元/年。从11月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20元/月提高到550元/月。

2、社会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1)城市低保方面:一是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区城市低保对象2367户3414人,1-11月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412.0225万元,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48元/月。二是年初给每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春节慰问金300元,共发放春节慰问金116.13万元。三是按照市发改局文件要求,给低保对象发放1-9月价格临时补贴,共177.5234万元。

(2)农村低保方面:一是完成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从2020年1月起,我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320元/年(360元/月),超过省政府要求的不低于4000元/年的标准;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区农村低保对象98户143人,1-11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35.805万元,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39.89元/月,超过省政府要求的213元/月的标准。二是年初给每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春节慰问金300元,共发放春节慰问金3.93万元。三是按照是发改局文件要求,给低保对象发放1-9月价格临时补贴,共4.7523万元。

(3)特困供养:一是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区城乡特困人员109户113人,1-11月累计发放生活供养金81.26万元。二是年初发放一次性春节慰问金5.4万元。三是按照是发改局文件要求,给特困供养对象发放1-9月价格临时补贴,共4.4537万元。四是根据上级要求,区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都明确了日常生活照料护理人,并签订了照料护理协议,1-11月累计发放日常照料护理费33.2922万元。五是出资5.1263万元为113名城乡特困人员参加住院医疗期间护理保险。六是根据省、市文件要求,从11月1日起,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由680元/月提高到715元/月,每人每月增加35元,12月调整到位。

   (4)临时救助:截至2020年11月底,对因突发性、临时性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417人次发放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金49.64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临时救助96人次10.778万元,禁捕退捕临时救助1人次0.1万元,因疫情临时救助22人次5.05万元,因灾害临时救助28人次5.7万元。

  (5)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第一时间将省、市有关通知精神传达到各乡、街道民政办,要求各乡、街道积极组织村(社区)工作人员及时了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墙报等方式,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指导救助对象做好防护工作。二是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对受疫情影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城乡困难群众,符合政策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对确有困难但不符合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因疫情原因给予临时救助22人次5.05万元。三是对因感染疫病、集中或居家隔离、停产停业失去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群众,启动小额临时救助予以“先行救助”,待疫情结束后再补办经办手续。

(6)禁捕退捕上岸渔民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区禁捕退捕在册渔民37户,其中,已纳入城乡低保的12户16人;给予临时救助1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00元。

(二)基础政权和社区建设逐步加强

一是全面建成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按照《洪江区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督导洪江区14个村、19个社区,全部建立了综合服务平台,全部设置了“一站式”服务中心和“一门式”服务窗口。办公场所面积都达到规定面积。二是全面规范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挂牌 。按照《洪江区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局专门派出工作小组,对各村、社区的挂牌情况进行督查和整改,目前已经全部规范到位:所有的村、社区都按照要求挂三块牌子:支部委员会、村(居)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有农村集体经济的可加挂“XX供销合作社”牌子。所有的村(社区)挂牌情况,我们都进行了造册、拍照并存档。三是全面完成扶贫搬迁户老人“大物件”存放工作。按照洪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办《2020年洪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挂牌督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局成立扶贫搬迁老人“大物件”存放督战组,共派出成员4人,负责督导办理两个乡四个村涉及搬迁老人“大物件”相关工作。共走访并登记老人户数25户,人数35人,其中无“大物件”人数24人。对于有“大物件”的老人11人,全部在原村妥善安全地存放了“大物件”,并对存放的“大物件”进行了拍照汇总。于5月底全面完成督战任务。四是做好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补选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村(社区)书记、主任 “一肩挑”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制定了2020年洪江区出缺村(居)委会成员补选工作流程和补选工作日程安排,并对相关的乡街、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补选工作培训。通过培训学习,我区的“一肩挑”补选工作顺利完成。到今年9月底,我区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100%,全面完成了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工作任务。五是按照上级有关词典编撰工作新要求,开展对《国家标准地名词典》《湖南省标准地名词典》等词典的重新编撰和修改工作,于6月底完成。六是为单位及个人开具地址证明45张(其中洪江古商城“烟雨洪江”项目地址证明32张);网上答复“关于洪江区行政区划问题”的信访事项2件。七是为二名离岗居委会主任发放2020年1-9月生活费计15291元。八是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于2020年10月前,我区所有村(社区)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并将修订文稿交民政办、司法所、乡街审核签字盖章,装订汇编成册后,上报上级民政部门、司法部门备案。九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参考省市经验,全面落实了“四议两公开”,制订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事项清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负面事项清单》等三项清单以及《洪江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十是全面完成社区工作者信息确认工作。在赋码系统中将所有社区工作都的信息录入,包括民政员、书记、主任、委员、小组长以及监督委员会成员、扶贫工作队成员等等,全部录入系统之中,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完善和确认。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政策全面落实

(1)加强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定期培训,选派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养老护理员培训,每月组织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进行内部学习培训。目前社会福利院内11名护理人员,6名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3名获得中级以上职称。

(2)建立留守老人关爱机制。督促各村、居定期对辖区内的留守老人进行巡访。通过老年节、文化活动展演等方式,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鼓励由退休老同志负责的志愿者协会、旗袍协会、柔力球协会、门球协会发挥所长,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从事传播文化、开展社会公益事业等社会活动。

(3)促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大力推动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行动,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挂号销账,确保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达标。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的提质改造工程,消除安全隐患,改造照护型床位,确保有意入住的特困人员能够全部实现集中供养。

(4)保障 “一老一小”福利补贴发放①高龄补贴、百岁老人长寿津贴按80-89岁老人50元/人/月、90-99岁老人80元/人/月发放、100岁以上按300元/人/月标准发放,全年发放百岁老人长寿津贴1.08万元,发放高龄补贴36.647万元。同时,确保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到100%。

②我区现有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共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名。2020年累计发放散居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9.5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2.56万元。并根据今年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对全市低收入群众发放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标准,发放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价格补贴0.45万元。

(5)加大孤弃儿童保障力度 。一是疫情期间充分发挥各乡、街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作用,逐村逐户了解情况是否有无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通过排查各乡、街没有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乐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全区困境儿童进行入户摸底调查。采用逐户逐人见面的方式,详细了解儿童基本生活情况、医疗保障情况、学习情况、监护人监护情况、心理健康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监护人缺失、歧视、虐待等情况。目前,这项工作已在全区进行。二是对已成年的孤儿,一是推荐进入职业学校学习技能,二是不愿继续求学的,通过各种方式,推荐就业。帮助成年的孤儿得以在社会立足。

(6)建立健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一是为了建立健全我区未成年人的保护制度,不断增强对于未成年人的医疗、康复、教育和就业保障能力。我局正在积极开展洪江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工作。今年将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我区将拥有一个集生活照料、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等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惠及全区及周边县市少年儿童。二是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领导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了乡(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福利主任作用,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与教育、关工委、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我区33个社区均已建立儿童之家,村级儿童之家覆盖率100%。

(7)圆梦“微心愿”,情暖童心。2020年6月,我们联合区妇联组织开展了“点亮微心愿”活动,为我区的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送去了风扇、台灯、牛奶、书籍、玩具等物资,实现了他们的小心愿。让他们感受到了社会和政府的关爱与关心。

(8)加强儿童主任学习培训。重视学习培训,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举办了2020年洪江区儿童福利主任培训班。邀请了省厅领导、专业老师给全区33个社区的儿童福利主任及社工站、公益社会组织共52人进行了培训。儿童督导员培训覆盖率100%,儿童福利主任培训覆盖率100%。

(9)链接慈善助学,助力健康成长。一是通过链接的怀化扬州慈善助学项目,选送了4名学生前往扬州旅游商贸学校和江苏汽车技师学院的“慈善励志班”,接受免费职业技术教育。享受学制内生活费、食宿费等费用全免。二是面向全区的低保、建档立卡户家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有10名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得到了大学新生入学救助。

(10)开展慈善救助工作。2020年2月3日,发起了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募捐倡议,利用新闻媒体、红网手机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动员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爱心组织、爱心人士携手聚力,共襄善举,区慈善会共收到疫情防控专项个人捐款4.5万元;企业捐款51.9572万元,对所筹集的所有善款善物实行专款专物专用。认真做好捐赠资金物资的接收和拨付台账,每一笔账明细清清楚楚。对接收的捐助资金和物资分发明细统一进行公示,接受审计部门、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做到公开透明。

(四)社会组织工作持续深化

(1)社会组织培育力度不断加大。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以及相关政策,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截至2020年12月4日,我区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63家,其中社会团体5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家。其中依法办理社团成立登记3家;社团变更登记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5家;注销登记4家;正在办理新成立登记手续的社会组织4家。

(2)社工工作服务力量不断壮大。2020年6月完成乡街社工站项目的招投标确定了该项目的承接机构、签订了合同协议。6月底完成乡街社工站项目站点工作人员的配备及驻点。7月运营方怀化市洪江区乐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入驻的6个乡街社工站开展村、社区的社会服务工作。6至12月各乡街社工站共完成入户探访410户,开展社区活动:5场,开展小组活动:1场,开展个案工作:2个,服务总人数:700余人次。为乡街(村)社区提供全面、优质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同时激发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服务相关特殊人群的热情,不断营造浓厚和谐的社会氛围。

  (五)以优化为创新,推动社会各项事务发展

(1)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今年上半年把一位会同流浪到我区的精神病人送回了家,让他回到了亲人的怀抱。截至12月7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0人。在今年疫情期间完成了流浪乞讨救助“街面清零”工作,托养机构严格执行只出不进制度,到目前未发生一起流浪人员感染事件。全区50、60精简人员生活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2)殡仪事务工作。去年各部门积极响应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整治效果明显,特别是群众反映较大的公墓价格过高问题,今年以来公墓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群众较为满意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今年上半年我区火化率一直保持在50%以上,领先各县,节地生态工作稳步推进。“人情风”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全区各乡街都成立了红白理事会,每个党员都签订了责任书,由于宣传到位,责任到人,今年全区没有出现一例典型案例。2020年10月份社会事务股完成了洪江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治理工作。

(3)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一是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全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三月份我局已经完成了全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和补发工作,从2019年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2020年每人每月65元。2020年1-11月份共为我区困难残疾人发放了生活补贴51.769万元,累计发放7965人次。我区重度残疾人发放了护理补贴48.9035元,累计发放7472人次。截至2020年11月份,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人数为107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人数为52人。二是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管理平台。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已经将洪江区的残疾人信息数据补录更新至2020年5月份,计划在2020年12月份将平台信息数据全部更新完成。

(4)婚姻登记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着力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依法办事水平。婚登员每周至少学法一次,通过学法,强化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办理登记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受理、办证、发证,婚姻登记合格率和出证准确率均达100%。至12月7日,共办理结婚登记263对,离婚登记232对,补发婚姻登记88对,提供档案资料查阅服务229人次,婚姻登记合格率100%。

二、2021工作打算

  2021年,区民政局将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工委、管委中心工作,突出民生工程,加大创新力度,主动顺应,积极作为,全力推进全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一)、健全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加大对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户等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工作的衔接,发挥民政兜底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城乡低保规范管理水平。

(二)、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事业的发展

为有效推进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满足全区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空巢留守、高龄、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化运营、市场化运作,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实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可持续发展,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2021年,洪江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将投入使用。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集生活照料、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等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惠及全区及周边县市少年儿童。加大慈善募捐力度,形成慈善捐赠的浓厚氛围。

(三)、进一步优化社会事务服务管理。

一是要加强全区“两项补贴”残疾人的信息管理,做好三部门协同联动。二是要组织各乡街民政办学习残疾人“两补”政策文件,充分领会文件精神。三是不定期的与周边县市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开展业务交流活动。四是要继续加强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五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规范婚姻登记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坚持党建引导,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和村(居)务监督制度,加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村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全面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完成国家、省、市、县图录典志编撰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五)、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

坚持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并重的方针,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大力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在改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中的作用。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确保社会组织党组织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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