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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洪江区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来源:洪江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6-20 17:18 【字体:

    今年以来,在区工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现将202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民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完成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一是截至5月底,我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50元/月,达到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要求的不低于650元/月标准;全区有城市低保对象1684户2295人, 1-5月累计发放低保金520.5145万元。二是截至5月底,我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004元/年,超过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要求的不低于5000元/年标准;全区有农村低保对象80户104人,1-5月累计发放低保金16.1968万元。三是按每人300元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75.36万元。

2、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一是截至5月底,我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为845元/月,全区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150人,1-5月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61.8995万元、日常照料护理费54.14万元。二是按每人500元标准,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7.1万元。

3、做好城乡临时救助。截至5月底,对因突发性、临时性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109人发放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金19.975万元。

(二)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是指导村(社区)操作使用湖南省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对接完善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平台数据,指导修改村社区注册问题账号信息。二是加强监督指导,组织各部门定期不定期对村社区一季度的村(居)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查漏补缺。定期调度各村(社区)一季度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情况,对未按要求召开会议的,加强跟进指导、督促落实。三是指导村社区完成平台内的自治管理和信息管理的上报工作。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规范社区居委会调整备案工作。集中开展地名信息库质量建设行动,指导地方因地制宜设置农村地名标志。四是为健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基础作用,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今年上半年分别下发《洪江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洪区民字〔2023〕12号)和《怀化市洪江区民政局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函》(洪区民函〔2023〕1号)。发放离岗居委会主任上半年生活费共计15237元

  (三)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真抓实干工作)

1、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高养老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每月组织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进行内部学习培训,每年不定期举办养老从业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实现养老护理员上岗培训率100%,并选派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养老护理员培训。目前社会福利院内11名护理人员,6名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3名获得中级以上职称。积极组织参加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参加省、市级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2、以洪江区社会福利院为基础,新增了1家民办养老机构怀化市洪江区渔梁康养养老服务中心,性质为公租民营,建设地址原常青乡卫生院,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建设床位40张,护理型床位21张,已正式运营。2023年计划新增1家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一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地点位于河滨路街道桃李园社区,预计建设床位20张,现阶段正在建设施工,预计12月底投入使用。

3、以农村互助养老为依托,2023年计划新增一家川山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村级作为老年人养老的活动平台,承载主体在老年人养老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为农村居家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短期托养、精神慰藉、空巢关爱等养老服务功能的村级养老服务站。

4、自2011年以来,我区在33个社区建设了8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个农村幸福院、5个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为42.1%,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71.4%。

  (四)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

   1、落实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区民政局已联合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残疾人联合会下发了洪江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3年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5月份已完成了乡街摸底工作,已初步拟定改造对象。6月份计划选取湖南万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来承接此项目,本月已签订合同。

2、保障儿童福利补贴发放。我区现有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共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名。2023年累计发放散居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3.3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1.8069万元。

3、强化基层基础,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儿童基本生活兜底和基本监护兜底责任,按时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今年,我区6个乡街、33个村(社区)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已挂牌。乡街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定期走访,加强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组合家庭、家庭关系异常学生等重点保护对象的摸排,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落实生活帮扶、心理疏导、行为指导工作。完善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100%落实监护责任。教育、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等重点部门认真落实监管、宣传、强制报告职责,工作效果初步显现。

3、建立健全保护机构。洪江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上半年可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我区将拥有一个集生活照料、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等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惠及全区及周边县市少年儿童。

4、加大教育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开展了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集中宣传工作,从3月10日至6月3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未保集中宣传。通过政策、媒体、公益、校园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5月16日,区未保办联合区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来到区内部分学校、宾馆、酒吧等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检查中重点查看了校内食品生产日期、来源等内容,校外经营场所200米内是否有贩卖烟草的商铺。在娱乐经营场所,认真查看登记台账,是否存在未成年人内情况,查看是否宣传“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标志,全面、多维度的查找问题。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

    (五)社会事务管理能力进一步拓展。

一是残疾人“两项两项补贴”工作。按照省、市人民政府部署,将“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列为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在2023年3月27日联合下文印发《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洪区民字〔2023〕7号),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80元/月。2023年1-5月份共为我区困难残疾人发放了生活补贴27.43万元,累计发放5492人次。我区重度残疾人发放了护理补贴22.7万元,累计发放4536人次。

二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截至2023年6月12日共救助流浪乞讨跑站人员71人。三是截至6月13日,共办理结婚登记130对,离婚登记61对,补发结婚登记23对,补发离婚登记12个,提供档案资料查阅服务130人次,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出证准确率100%。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调解工作,共调解88对,调和2对。

   (六)社会组织工作持续深化

1、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截至2023年6月13日,我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54家,其中社会团体4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0家。2023年上半年依法办理社团成立登记4家;社团变更登记2家;注销社会组织2家。

2、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省市民政部门要求,我局于3月份正式启动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截至6月13日,全区应检社会组织51家,其中有2家社会组织已完成注销登记手续,还有15家社会组织未参加年度检查工作,社会组织股计划在6月21日之前全面完成年检工作。

3、积极发动社会组织参与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消费帮扶新春行动”及后续帮助脱贫地区销售采购农副产品的活动,共计购买3万余农产品。

4、集中开展整治校外违规培训专项行动。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于5月-6月集中开展了规范本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社会组织自查自纠,业务主管单位清理审查,登记机关整治处理、总结验收等步骤,重点对全区社会团体乱设立分支(代表)机构、乱使用名称、乱收费、乱开展活动等方面进行清理整顿。截至6月底,我局共登记社会团体54家,实际参加清理整治工作的社会团体44家,未发现我区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情形。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民政资金严重缺乏。

    一是近年来,上级拨付地方民政的专款资金缺口逐年扩大,今年起实行财政负担机制,地方财政负责20%,而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民政经费过少,导致基层工作较难。2023年开展社会救助资金缺口大,预计财政兜底缺口近400万元。二是由于我区财力薄弱,对养老机构的扶持资金十分有限,社区养老设施靠自身发展能动性不足,普遍面临建设规模小、持续发展慢、服务水平低等问题。

    (二)民政工作人才缺乏。

近年来,随着民政服务民生的要求提高,民政工作进入事务高标准、工作满负荷状态。考评体系逐年加强,工作内容繁杂,面临诸多新问题、新任务和新挑战。而我区民政系统人员整体老化严重,一人身兼多股室负责人,二级机构一线人员紧缺,预计2024年社会福利院将面临空编情况,工作严重负荷,服务质量难以保证,空编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制约了事业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抓好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提升,通过培训、学习、奖励等措施,提高养老护理员综合素质。从硬件、软件上,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水平。二是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依托社区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层面,采取公建民营、社会力量投入等方式,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层面,采取社会力量投入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短期托养、喘息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三是加强孤弃儿童保障力度,通过定期巡访,询问他们的生活学习心理健康情况,给予相应的帮助。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督促乡民政办定期巡访并加强关爱保护工作。四是加强乡街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五是加强慈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认真做好救助、慰问、募捐等工作。坚持公开透明、规范运行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给予及时救助。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可持续性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好《湖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湖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湖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等系列文件精神,制定稳妥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实现精准救助、差异化救助。按照《湖南省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文件要求,继续加强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完善与乡村振兴、卫健、公安、人社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核查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进退及时。

 (三)、进一步优化社会事务服务管理。

一是要加强全区“两项补贴”残疾人的信息管理,做好三部门协同联动。二是要组织各乡街民政办学习残疾人“两补”政策文件,充分领会文件精神。三是不定期的与周边县市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开展业务交流活动。四是要继续加强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坚持党建引导,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和村(居)务监督制度,加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村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五)、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

坚持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并重的方针,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大力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在改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中的作用。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确保社会组织党组织发展壮大。

  洪江区民政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