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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打算

来源:洪江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7-02 17:24 【字体:

洪江区民政局

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打算

一年以来,民政工作在区工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具体指导下,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定信心,精准施策,狠抓民生服务保障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洪江区民政局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25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盼有所应,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有力

1、完成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一是截止12月,我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00元/月,达到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要求的不低于700元/月标准;全区有城市低保对象12191609人, 1—12月累计发放低保金1118.9548万元。二是截止12月,我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400/年,达到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要求的不低于5400元/年标准;全区有农村低保对象82108人,1—12月累计发放低保金46.93万元。三是按每人300元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65.97万元。

2、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一是截止12月,我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为910/月,全区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168人,1—12月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177.4175万元、日常照料护理费131.6653万元。二是按每人500元标准,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7.9万元。

3、做好城乡临时救助。截止12月,对因突发性、临时性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156人发放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金24.565万元。

4、2024年9月,按每人1000元标准为165名城乡特困人员和290名低保对象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在国庆节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45.5万元。

(二)界权所治,基层政权、行政区划推进有序

一是完成我区高坡街街道2条未命名道路的命名及全国地名信息库的备案公告工作。二是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地名信息采集工作,我区的任务指标数为51条。截止目前共完成地名标志采集上图任务60条。三是为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出具地址证明7份。修改地名信息库错误数据40条。

(三)老有所养,养老服务体系普惠有效

一是保障“一老”福利发放。高龄补贴、百岁老人长寿津贴按80-89岁老人50元/人/月、90-99岁老人80元/人/月发放、100岁以上按300元/人/月标准发放,2024年累计发放百岁老人长寿津贴0.9万元,发放高龄补贴38.61万元。其中高龄80-89岁553人,90-99岁71人,百岁老人3人。二是保障重点民生项目落实到位。针对困难的家庭,开展洪江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2月已完成现场施工并验收,共计改造50户,按照一户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三是落实养老服务工作。截止12月份我区在33个社区建设了8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为42.1%。为居家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助餐助洁、精神慰藉等服务。新增了1家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1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地点位于河滨路街道桃李园社区,2024年1月已正式运营。我区在14个村建设了5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满足农村老年人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需求。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35.7%。2024年已改造川山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和菖蒲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已投入运营。

(四)幼有所育,儿童福利保障全面扎实

一是落实全省重点民生实事。2024年1月1日起,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由1100元/月提高到115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由1500元/月提高到1600元/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2024年累计发放散居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10.35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5.355万元。二是切实保障基本监护兜底责任。我区6个乡街、33个村(社区)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已挂牌。乡街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定期走访,加强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组合家庭、家庭关系异常学生等重点保护对象的摸排,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落实生活帮扶、心理疏导、行为指导工作。完善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100%落实监护责任。教育、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等重点部门认真落实监管、宣传、强制报告职责,工作效果初步显现。

(五)逝有所安,殡葬改革制度不断深化

一是优化提升殡葬服务,规范收费服务。2024年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要求,主动介绍基本服务项目、服务流程、自愿选择服务项目,签订服务协议,让治丧家属明白消费,全过程公开透明,无附加任何条件。加大殡葬宣传力度。为让群众更加清楚收费标准,在悼念厅门口增加了移动收费服务栏,目前殡仪馆的收费服务大厅、停车场和悼念厅门口显眼位置放置了4块价格服务公示栏。并深入社区、乡村发放、张贴殡葬惠民政策文件及殡葬资料5000余份,编制印发了群众关心的殡葬问题疑难解答,让群众更了解殡葬服务、价格、政策。二是加强殡葬管理。召开了全区深化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并再传达学习了2022区工委和区管委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三个重要文件,解读了《洪江区殡葬工作疑问解答》。优化了各部门联合机制,殡葬管理服务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六)责有所担,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

一是落实全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2024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由2023年的每人每月80元补贴,提高到2024年每人每月90元。截止2024年12月为我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56.304万元,累计发放6254人次。发放我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4.016万元,累计发放8231人次。二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截止到12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24人,其中街头巡逻救助6人,送怀化二医院救治2人,外地走失返乡送回1人。三是依法开展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共办理结婚登记189对,离婚登记119对,补发结婚登记33对,补发离婚登记22个,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出证准确率100%。提供档案资料查阅服务330人次,提供婚姻咨询服务120人次,涉及家庭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签署调解协议2份。今年以来共修改补录婚姻历史数据3000余份。已完成我区1978年至2024年婚姻电子档案录入工作,共扫描录入婚姻信息32000余份。

(七)管理有序,社会组织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截止2024年12月,我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53家,其中社会团体4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家。二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正式启动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截止2024年12月,全区应检社会组织52家,实际参检社会组织45家(社会团体37家,民办非企业8家),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有4家,年检工作结束前完成注销3家。三是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我局积极进行工作部署,同时动员乡街力量对辖区内的社会组织进行细致的排查核实,深挖细查有无非法社会组织及社会组织的违法活动。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在宣传栏上张贴通告,加强宣传造势,打压非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情报信息共享。截止目前未发现违法违规风险隐患。

(八)福有所至,慈善事业遍地开花

一是2024“迎新春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为百岁老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儿童、留守儿童发放慰问金2.32万元。二是走访慰问乡街困难群众,合计195份(一桶油、一袋米),共计2.730万元。三是开展怀化市“慈善之光.与爱同行”眼病公益行摸底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对患有白内障、翼状胬肉的低保户、特困户、低收入家庭进行摸底造册,共登记15名符合条件的眼病患者。四是开展洪江区“慈善一日捐”活动。共计收到爱心捐款203917.00元。五是开展第九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共募集得到捐款5728元。六是开展重阳节慰问,共发放大米43袋、油43桶、牛奶29提,共计慰问资金9325元。

(九)中心工作

安全生产:定期分析研判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开展宣教联合活动,请区消防中队对养老机构开展了培训以及应急演练,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有效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确保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档案工作情况

一是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制度,每月坚持学习。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坚持把学习教育与党建、民政工作相结合,鼓舞斗志、明确方向,进一步坚定信念、凝聚力量,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加强监督管理,认真排查防范廉政风险,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高全体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细致。三是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把握政治方向。“一把手”亲自抓,党组切实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四是加强档案工作的整理和收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民政资金严重缺乏

一是近年来,上级拨付地方民政的专款资金缺口逐年扩大,2023年起实行财政分级担负机制,地方财政负责20%,而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民政经费过少,导致基层工作较难开展。二是由于我区财力薄弱,对养老机构的扶持资金十分有限,社区养老设施靠自身发展能动性不足,普遍面临建设规模小、持续发展慢、服务水平低等问题,与当前的应对老龄化新常态形势不匹配。

   (二)民政工作人才缺乏。

   当下,随着民政服务民生的要求提高,民政工作进入事务高标准、工作满负荷状态。考评体系逐年加强,工作内容繁杂,信息化操作为主,面临诸多新问题、新任务和新挑战。而我区民政系统人员整体老化严重,二级机构一线人员紧缺,工作严重负荷,服务质量难以保证,空编问题突出,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制约了事业发展。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抓好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提升,通过培训、学习、奖励等措施,提高养老护理员综合素质。从硬件、软件上,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水平。二是探索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集成化改革。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依托社区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层面,采取公建民营、社会力量投入等方式,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层面,采取社会力量投入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短期托养、喘息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试点并推广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三是加强孤弃儿童保障力度,通过定期巡访,询问他们的生活学习心理健康情况,给予相应的帮助。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督促基层定期巡访并加强关爱保护工作。四是加强慈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认真做好救助、慰问、募捐等工作。坚持公开透明、规范运行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给予及时救助,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可持续性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好《湖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湖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湖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等系列文件精神,制定稳妥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实现精准救助、差异化救助。按照《湖南省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文件要求,继续加强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完善与乡村振兴、卫健、公安、人社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核查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进退及时。

(三)落实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

坚持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并重的方针,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根据政府财力合理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在改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中的作用。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确保社会组织党组织发展壮大。

(四)进一步优化社会事务

一是要加强全区“两项补贴”残疾人的信息管理,做好三部门协同联动。二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确保不出现极端问题,实现全面救助。三是加快实施精神残疾人员的社会化康复规划,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不断满足患者多层次、多样化社区康复服务需求。四是继续推进殡葬改革,做好文明祭扫宣教工作,强化殡仪服务质量,落实惠民政策。

(五)继续做好党风廉政、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工青妇、档案等中心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