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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洪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9-09 11:41 【字体:

洪江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单位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洪江区民政局是行政机构,共有编制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4人,经费自理2人。

二、单位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1、收入情况:2017年结转5601450.22元;2018年收入17596551.75元,其中:预算改革业务30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元,兵役征集36000元,行政运行2616235.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00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450400元,死亡抚恤5344461元,伤残抚恤750000元,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910000元,义务兵优待322500元,其他优抚支出913369.35元,退役士兵安置543000元,军队移交政府的休离退人员安置980000元,老年福利196650元,殡葬1500000元,其他残疾人事业190000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300000元,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100000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200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696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380元,行政单位医疗87400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60000元,其他扶贫支出200000元,住房公积金80356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47000元。

 2、支出结余:2018年支出16537378.5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567869.16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73983.9元,结余6660623.47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4、主要工作任务:主要负责老龄事务、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费、流浪乞讨人员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投诚起义人员生活费、弃婴抚养费及殡葬各项经费的发放和管理。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洪江区民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