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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

来源:洪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2-05 15:49 【字体:


洪江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区民政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搞好民间组织管理。

3、主管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

4、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原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职职工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指导军地两地人才培训。

5、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

6、主管城乡社会救济工作。

7、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建议。

8、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9、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负责福利彩票和慈善会工作,指导全福利彩票的发行管理和慈善救助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及慈善资金。

11、主管婚姻登记工作。

12、负责全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管理工作。

13、负责儿童收养及涉外收养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14、负责老龄工作。

15、负责有关民政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和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基层民政信访工作;负责民政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和外事活动。

16、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

17、承办区工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民政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内设6个职能股室,下设3个二级预算单位。核定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6自收自支2人。实有在职人员17人,离退休人员17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 收入预算:2019年预算总收入419.9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35.82万元;其他拨款81.82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3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预算总支出419.99万元。

1、基本支出:2019年预算支出329.99万元,其中:其中人员支出236.13万元,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一次性奖金等;公用支出20.21万元,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9年预算支出为90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90万元。

四、重要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9年我局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9.99万元,与 2018年预算减少297.75万元,下降41.48%。减少的原因为项目支出数减少。

2、本年度三公经费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和去年相比较,持平,无变化。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本年政府采购72.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05万元、印刷品5万元、乡街工作站建设53.35万元,其他办公耗材8.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我单位房屋面积为2153.62平方米,价值为102.5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77.54万元。本单位有门面9个,年租金4.7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等方面。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本单位无此项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