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
洪江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区民政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搞好民间组织管理。
3、主管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
4、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原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职职工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指导军地两地人才培训。
5、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
6、主管城乡社会救济工作。
7、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建议。
8、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9、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负责福利彩票和慈善会工作,指导全区福利彩票的发行管理和慈善救助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及慈善资金。
11、主管婚姻登记工作。
12、负责全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管理工作。
13、负责儿童收养及涉外收养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14、负责老龄工作。
15、负责有关民政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和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基层民政信访工作;负责民政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和外事活动。
16、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
17、承办区工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民政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内设6个职能股室,下设3个二级预算单位。核定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6人,自收自支2人。实有在职人员17人,离退休人员17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 收入预算:2019年预算总收入419.9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35.82万元;其他拨款81.82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3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预算总支出419.99万元。
1、基本支出:2019年预算支出329.99万元,其中:其中人员支出236.13万元,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一次性奖金等;公用支出20.21万元,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9年预算支出为90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90万元。
四、重要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9年我局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9.99万元,与 2018年预算减少297.75万元,下降41.48%。减少的原因为项目支出数减少。
2、本年度三公经费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和去年相比较,持平,无变化。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本年政府采购72.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05万元、印刷品5万元、乡街工作站建设53.35万元,其他办公耗材8.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我单位房屋面积为2153.62平方米,价值为102.5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77.54万元。本单位有门面9个,年租金4.7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等方面。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本单位无此项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