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部门(单位)名称 | 怀化市洪江区民政局 | ||||||||
部门(单位)职责 | 洪江区民政局是区政府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城乡低保、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社团管理、区划管理、社区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彩票发行、慈善捐赠、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老区建设等工作职能。 | ||||||||
年度总体目标 | 目标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目标2:承担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目标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相关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目标4: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目标5:宣传贯彻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目标6: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拟订地方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目标7:负责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目标8: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本区的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目标9:组织指导全区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目标10:完成区工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 ||||||||
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类型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解释 | 评(扣)分标准 | 备注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困难群众救助 | 定性 | 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 无 | 对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 完成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得10分,省市县检查中发现漏保一户扣0.5分,扣完为止。 | ||
质量指标 | 补助资金支出合规 | 定性 | 专款专用 | 无 | 资金使用合规。 | 资金使用合规得10分,省市县检查中发现资金使用违规问题每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 |||
保障对象准确率 | ≥ | 95 | % | 保障对象准确率大于等于95%。 | 保障对象准确率大于等于95%得10分,每发现一起错保扣0.5分,扣完为止。 | ||||
时效指标 | 专项工作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及时完成民政惠民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完成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慈善、流浪乞讨救助等工作。 | 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得10分,每项工作不按时完成扣0.5分。 | |||
成本指标 | 资金支付成本控制 | ≤ | 预算下达数 | 万元 | 资金支付成本控制在预算指标数内。 | 成本控制在预算指标内得10分,每超出成本1%扣0.1分,扣完为止。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 定性 | 效果明显 | 无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 效果显著10分,效果良好8分,效果一般6分,效果较差0分。 | |||
生态效益指标 | 逐步实现绿色生态安葬 | 定性 | 效果明显 | 无 | 逐步实现绿色生态安葬。 | 效果显著10分,效果良好8分,效果一般6分,效果较差0分。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加强民政事业发展 | 定性 | 效果明显 | 长期 | 持续加强困难群众救助,推动民政事业发展。 | 效果显著10分,效果良好8分,效果一般6分,效果较差0分。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通过问卷调查统计群众对部门履行职责满意度。 | 满意度90%以上得10分,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