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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洪江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6-14 15:29 【字体: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区民政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监督管理上级民政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团体;监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活动,查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相关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定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分配方案的提出及其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区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四)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城乡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负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表彰。

(五)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区乡镇及其以上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承办与邻县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信息资料、档案。

(六)宣传贯彻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宣传贯彻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殡葬政策、服务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督促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工作。

(八)承办革命老区的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宣传教育及老区开发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审核、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指导全区福利院的建设和管理。

(十)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拟订地方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牵头负责全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督促指导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地方性政策文件和发展规划、职业规范,并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工作;协调跨省、市及周边县(市、区)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送工作;负责协调市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的救治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本区的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规范管理全区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本级福彩公益金的管理。

(十四)组织指导全区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并监督实施,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十五)完成区工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洪江区民政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党政办(加挂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 (加挂工资人事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和儿童服务股(加挂慈善事业促进股)、基政社区和地名区划股(加挂革命老区)、社会组织股(加挂社会工作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洪江区民政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洪江区民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包括保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0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5.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44.93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23.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含社保)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00.4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3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23.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含社保)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49万元(含上级财政补助44.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57万元,占92.04%,卫生健康支出9.89万元,占3.29%,住房保障支出14.03万元,占4.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34.20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77.94%,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96.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8.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6.29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22.06%,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行政运行支出66.2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其他人员工资。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8.0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22万元,上升23.44%,主要原因是人员成本的增加及业务检查的增多。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党的政策,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场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场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无;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9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89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今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00.49万元,基本支出234.20万元,单位项目支出66.2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