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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洪江公安局警务通系统加密套餐服务及终端谈判公告

来源:洪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24 14:55 【字体:

     怀化市洪江公安局警务通系统加密套餐服务及终端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怀洪财采计2020300026,委托代理编号:HJQZFCG202030006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洪江公安局警务通系统加密套餐服务及终端

2、采购计划编号:怀洪财采计2020300026

3、委托代理编号:HJQZFCG202030006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套)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整包

怀化市洪江公安局警务通系统加密套餐服务及终端

139

5496

763944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交截图证明。

6、本邀请公告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

1)以上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如提供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报名无效的后果自负。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123117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地点为:洪江区政府采购中心(怀化市洪江区政府大院13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怀化市洪江公安局

     址:怀化市洪江区嵩云路6

人:邓先生

     话:18163993004

采购代理机构:洪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址:怀化市洪江区政府大院13

人:李延鑫

     话:0745-7632577

供应商资格声明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包号)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罚款在1000元及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罚款在2万元及以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我单位未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期限已经届满的除外)。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单位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