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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摸底排查工作方案

来源:洪江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0-04-01 11:46 【字体:

洪江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摸底排查工作方案

区内各工业企业:

  根据《怀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工业企业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摸底排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摸底排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到最重要的位置,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要求,立足安全生产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治理职责范围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严肃通报和追责问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机构

成立洪江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摸底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潘小平

副组长:段洪建、刘越清、申建华、钦鸿

  员:各股室负责人

  、工作重点

结合工作职责对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信息化行业,工业企业的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金属冶炼、有限空间、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排查治理

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重大隐患100%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重要节日、重大会议、敏感时段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31日)

我局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宣传,部署相关工作。

(二)集中排查阶段(4月1日至415日)

对全区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信息化行业,工业企业,开展摸排。

(一)民爆物品保护领域

  1.库区或库房应设置各种警示标识(安全告知、重大危险源告知、安全管理要点、岗位操作要点、定员定量牌、风险因素告知牌、限速、应急疏散路线图及标识等);

  2.进入库区外来人员应进行安全告知、登记、配备专用的证牌和衣、帽、鞋,由专人引导和陪同;

  3.进入库区作业人员应穿戴完整劳保护具(纯棉质服和鞋、帽),进入雷管库应穿防静电鞋;

  4.两个不同责任主体不得共用一座库房;

  5.库房装卸平台应配有防冲撞装置,无装卸平台的库房应在2.5米外设置停车标识;

  6.避雷针应有“雷电天气、请勿靠近”警示标识;

  7.雷管库房外应设置人体导静电球,进入雷管库应进行人体导静电消除;

  8.雷管库房的所有门窗应有防感应雷接地并不得脱落;

  9.雷管库房内应铺设导静电网并不得脱落;

  10.库房内应设置干湿温度计,相对湿度不低于于60%,温度不高于于35度,每天应有现场检查记录湿度和温度情况;温度高于规定值或湿度低于规定值时,应采取降温或增湿措施并达到规定值;

  11.进入库房应严格执行“双人双锁”;

  12.严禁同库存放的产品同库存放(如雷管与炸药、导爆索严禁同库存放),严禁产品超量存放;进入库房的人员应严格执行定员规定;

  13.库房内严禁开箱;严禁存放收缴、回收、寄存产品;

  14.库房墙面地面不得有腐蚀脱落、露筋,通气窗网破损;

  15.库房内应设置定置区、线和定置图;

  16.库房内搬运通道为1.2米、检查通道、墙距为为0.6米,垛距为为0.1米、炸药堆放限高线为1.8米。雷管堆放限高线为1.6米;

  17.产品堆垛上应有品种标识牌;

  18.库房内不得放有无关的物品;手推车等工具应定置摆放;

  19.搬运装卸民爆产品时按规定轻拿轻放,不得以手提打包带或用扁担挑方式,搬运装卸作业严禁采取拖拉、撞击、抛掷、脚踩、翻滚、侧置和倒置民爆物品,脚踩包装箱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搬运雷管时不得使用两轮手推车;

  20.暴风、雷电恶劣天气严禁进行装卸民用爆炸物品的作业;

  21.消防水池贮水量不少于162立方米;配备2台消防抽水泵、配有消防栓、水带、水枪;

  22.每座库房门口外配备不少于4具5公斤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且压力不得处于红色区域,有效期为两年内,并有现场定期检查记录;

  23.库房外应有不少于8米的防火隔离带,25米范围内不得有针叶树;

  24.库区视频覆盖面应达到80%以上,视频图像应为高清晰度图像;视频图像装卸平台保留时间不少于90天,其他图像不少于30天;应配有UPS(不间断电源);

  25.视频监控岗位每班应有记录台账;

  26.每班保卫巡逻人员和监控人员应为三人(其中两人为巡逻人员),每1小时应巡逻一次,巡逻人员或监控人员不得脱岗、睡岗;

  27.巡逻时应使用巡更系统,进入库区巡逻时应带防卫器具;

  28.保卫巡逻应做好当班检查台账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9.库区应按规定配置不少于两只大型犬(30公斤重或50厘米高),大型犬应处于巡游状态。

  )粉尘涉爆

  1.除尘系统是否符合隔爆、泄爆、仰爆、火花探测(含自动灭火)、锁气卸灰等功能;

  2.作业现场涉爆粉尘浓度容易超限区域是否设置粉尘浓度报警仪;

  3.车间场所粉尘积尘是否多,是否有粉尘清扫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4.动火等特殊作业是否严格审批。

  )涉氨制冷

  1.氨机房是否独立设置、是否设置氨气浓度泄漏报警仪、是否与事故风机(防爆型)联锁、液氨储罐是否设置水喷淋系统、控制室(值班室)是否与氨机房有效隔离、应急器材是否配齐并保持良好状态(如:防化服、正压式呼吸器、防毒口罩等),储罐及管道是否取得使用登记证,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置措施是否上墙,安全警示、提示标识是否醒目等;

  2.若有快速冻结生产线应重点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超过9人,设置是否符合防爆要求(如:氨气泄漏报警装置、水帘、事故风机等);

  3.动火等特殊作业是否严格审批。

  )有限空间

  1.是否充分识别有限空间并编号建档;

  2.对有限空间场所是否设立风险告知及应急处置措施牌;

  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是否严格审批。

  )信息化行业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是否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措施是否到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严格遵守、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职业病危害防控是否到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落实并形成闭环、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并组织演练等。

2.生产一线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突出消防通道是否堵塞、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配备等消防安全;生产设备是否存在线路老化承载能力不足、电气线路乱拉等用电安全;电气设备防爆及静电消除措施是否落实、紧急报警装置是否有效等易燃易爆管控安全;密闭空间监护、危险作业监护、作业场所定期检测、毒(尘)源密闭、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危化品使用管理等防控安全以及仓储、作业空间安全等。

(三)整改和总结汇报阶段(416日至418日)

各企业摸排出的重大风险建立台账,同时填写《怀化市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清单》4月18日前报科工局舒丰昶处。  话:0745-762156317775923126

  箱:648875886@qq.com

附件:怀化市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清单

洪江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0330


附件

怀化市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清单

上报单位(盖章):                                                        时间:2020  

序号

县市区

所属行业领域

所在企业(地)

重大风险源内容

是否落实管控措施

具体管控措施

企业(部门)监管责任人

联系电话

填写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各行业领域范例格式要求填写汇总清单,做到不缺项漏项完整填写。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源摸底排查内容填报进行指导。3.“所属行业领域可填写:矿山(地下、露天、尾矿库)、危化、烟花爆竹、工贸、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特种设备、商贸、文化旅游、农业农村、校园安全、卫生健康等,原则上根据排查对象所属行业领域对应填写,但当同一监管对象存在跨门类跨行业监管风险源时,可根据实际多选。4.“重大风险源内容一栏要严格按照各行业部门重大风险源判定标准、名录或统一情形描述进行规范填写。5.“是否落实管控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填写6.“具体管控措施是否落实管控措施一栏填写的,要在该栏写明具体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