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遴选创业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创业培训管理工作,提升创业培训质量和实效,充分发挥创业培训促进就业、带动创业的积极作用,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5号)、《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管理指南》及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6-2028年度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5〕8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现公开遴选具备优质办学能力的创业培训机构,承担我区2026-2028年度政府补贴类创业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经市本级认定的具有创业培训资质的机构。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创业培训机构遴选申请表(按附件格式填写);
2、机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许可证书复印件;
3、授课讲师的身份证、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复印件;
4、专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5、创业服务专家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复印件;
6、教学场地的房屋产权证书,属于租赁或借用场地的,提供租赁或借用协议复印件,协议期限至少到2028年12月;
7、属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指导师工作室、众创空间等实体的,运营单位提供合作协议;认定期内更换运营单位的,应向主管部门及时备案。
8、教学设备购置清单、网络和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清单;
9、各类管理制度文本;
10、相关条件要求的佐证材料;
11、机构无违规违法行为的承诺书(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机构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全责。
三、遴选工作流程
(一) 公告发布。本公告期限为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6日。
(二)材料申报。符合条件的机构于2026年3月9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培训服务厅(联系电话:15226480731,联系人:李凌潇),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审核及录入。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初步核实,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单位,在湖南省人社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 “省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四)核查。完成信息录入后,我局将开展比对复核,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资格。
(五)评审。按照公开规范、保障质量、提升效益的原则,从符合条件的单位中通过评审方式择优确定1-2家承接创业培训课程的培训机构,并将结果录入省平台。
(六)公布。入选机构在公示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在省平台内提交。
(八)协议签订。与入选机构签订《创业培训服务协议》,明确培训任务、教学要求、服务标准、考核管理、补贴结算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机构的交通、材料制作等费用自理。
附件:
创业培训机构遴选申请表

湘公网安备 431202020000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