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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来源: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7-27 15:20 【字体:

   2020年上半年,在区工委、管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人社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洪江区人社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建成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的战略目标,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强有力推进人社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一、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积极开展党建工作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党组书记兼任机关党委书记,亲自抓党建工作。二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双述双评”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要求落实,党员固定日活动每月按规定程序开展,全体党员按标准主动交纳党费。三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支部“五化”建设。制定了《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局党组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的学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建设

一是坚持中心组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纳入中心组学习,上半年集中学习3次。二是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系统绩效评估、纳入党建责任和述职评议、纳入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纳入干部任前考察、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并每半年向区工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三是强化交心谈心。局主要领导定期与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谈,分管领导与各股室负责人、工作人员谈,内容从工作作风、工作困难到近期思想动态,通过交心谈心听取干部心声,解决干部疑惑,化解干部矛盾。

(三)严格落实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全面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坚持“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约法三章”,“四风”问题得到根治。深入开展互联网+监督工作,将全体干部个人信息和民生资金发放情况录入互联网+监督系统,接受全社会监督。

二、全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城乡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2020年上半年全区新增城镇就业1219人,完成全年指标的58.61%;失业人员再就业1107人,完成率为53.48%,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07人,完成率为58.37%;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6人,完成率67.83%;城镇登记失业率在5.5%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援助率为100%。一是开展“春风行动”“点亮万家灯火”等就业帮扶行动。上半年开展6场“春风行动”小型现场招聘会,共有区内外80余家企业参会,提供就业岗位2000余个,进场求职人数达3000余人次,达成求职意向500余人次;开展六期线上招聘“春风行动”,发布区内外400余家企业20000多个岗位招聘信息,实实在地为群众和企业解决就业难题。开展了全湖南省首个“就业点亮万家灯火,服务连通三湘四水” 为主题的就业扶贫大型现场招聘会,共有区内外70多余家企业参会,提供就业岗位1000多个,入场求职人次达2000余人。年初组织专车定向开展劳务输送,向苏州、深圳等地共输出三批次72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2人,减轻了他们外出务工的负担,减少了途中感染新冠肺炎的风险。疫情期间,共实现1195人返岗复工,占应复工人数的85.97%。二是全面落实就业扶贫特岗政策。指导乡村开展特岗人员管理,严把审核关,并及时将人员信息录入系统,目前103名扶贫特岗人员在岗。三是建立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在15个村设立劳务经纪人,按规定在系统平台内开展各项工作,利用微信群和平台短消息功能推送岗位信息。四是加强扶贫车间建设。设立扶贫车间2家,新增吸纳贫困劳动力64名。五是持续推进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在原高档瓷厂内基本建成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一处,吸纳50家企业入驻。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恒翔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为入驻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六是积极开展培训班。共开展面点师培训班5次,共计210人;育婴员培训班4次,共计191人;化妆师培训班4次,共计172人;土石方机械操作工培训班1次,共计10人。今年贫困劳动技能培训任务数为50人,目前已培训45人,完成率为90%,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任务数为5人,已培训3人,完成率为60%,正在按规定申报发放生活费补贴。七是深入开展“互联网+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及时更新省平台内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每月进行电话核实、抽查,确保了信息更新及时、准确。目前共核实更新贫困劳动力信息5298人次,通过省平台短信推送功能,累计发送岗位招聘信息和政策信息21805条,服务4530人次,通过扶贫系统人岗匹配功能帮助9名贫困劳动力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岗位。八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鼓励吸纳就业。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困难中小微企业稳岗奖补、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奖补、定制专车补助、企业吸纳就业补贴、返岗交通补助等政策的实施,更有效地促进了脱贫攻坚和企业的健康发展。今年先后通过创新创业扶持、扶贫爱心单位奖补、企业稳岗返还拨付补贴资金835万元,受益企业、农村合作组、个体工商户六十余家。

(二)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社会保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网”、“减震器”和“稳定器”。预计2020年上半年全区征缴社会保险基金6743万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11亿,地方财政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4115万元,支付待遇2.52亿元,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为100%。其中:企业社保参保企业198家,参保人数14369人,征缴基金1941万元,争取上级资金补助2.31亿元;企业离退休16417人,发放待遇2.47亿元,发放丧葬费及抚恤金382.52万元,收支缺口2.3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33个,在职参保人员2716人,征缴基金5339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22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115万元),离退休人员1870人,发放养老金3911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5651人(其中待遇领取人员3963人),缴费收入61万元,发放养老金216万元。失业保险企业参保单位51个,参保登记5490人,完成任务的56%,上半年征缴 21.41万元;发放 1247人次 546万元。工伤保险参保单位289个,参保人员8639人,征缴基金146万元,支付待遇134万元。社保基金的完整率、安全率均为100%。

(三)人事人才等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凡进必考”原则,严把进人关。上半年办理了69名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聘用手续,同时,发布了招聘教师的公告。二是人事工资工作。办理全区2018年度行政奖励人员奖金审批121人;全区精神文明奖奖金审批10家单位304人;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区内正常调动工资3人;全区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69人;全区特岗教师转正工资2人;全区乡镇补贴新增和异动5人;退休教师从教三十年的一次性退休补贴2人;办理全区女职工卫生费的调整1100余人;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丧葬费、抚恤金12人和2014年至2018年部分抚恤金须补差人员36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审批28人;企业退休审批 255人。三是被征地农民工作。全区被征地失地农民1004人,按规定可享受被征地农民待遇人员972人,按月享受政府补贴人员388人,支付补贴62.4万元。

(四)劳资争议纠纷有效化解

处理劳动争议案件4件,其中受理4件。受理案件中裁决1件(涉及金额4.2万元)。调解处理3件(涉及金额25.4万元)。上半年共收到8起投诉举报案件,涉及人数112人,涉及金额212万余元,均已协调处理,为农民工追讨回所拖欠的工资,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上半年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2户,涉及劳动者204人,联合住建、交通、水利、城投、司法等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了两次劳动用工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检查建筑工地14家,人力资源服务公司3家。截至6月底,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26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成员单位,先后组织召开3次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研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形势,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五)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一是加强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了财政监管、审计监督、内部监控相结合的社保基金监管体系。二是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从基金预决算、基金报表、经办机构内部业务控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了社会保险各项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基金安全运行率达100%。三是及时处理预警。上半年共处理基金系统中产生的预警12条,追回资金27314.41元,共核查提前退休人员116人、疑点核查人员41人、均为符合政策退休,对两中心自查基金两次,坚决执行并完成“三个全面取消”的工作。确保了基金安全,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抓实抓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就业扶贫工作

重点培训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加大对培训主体政策激励和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保质保量地完成市人社局下达的指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经办落实力度,指导、督促乡、村(社区)、用人单位相关补贴的申报,利用好“互联网+就业+精准扶贫”服务平台做好监督,充分发挥微信工作群的影响力,实现用工信息快速精准的共享。全面完成各项就业扶贫指标任务。

(二)抓好社会保险强化征缴扩面工作

一是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要做到六个统一。即: 统一用人单位登记、统一人员异动、统一缴费工资申报核定、统一征收、统一稽查、统一处罚。二是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民参保意识。针对社会保险参保、续保、缴费等政策以及大家关心的待遇领取、转移接续等热点问题做重点、细致的讲解宣传。三是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确立“以稽核促征缴”的思路。加大对企业缴费稽核力度,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争取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从源头上防止基金流失。

(三)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参保、稽核工作

按照《2020年怀化市工伤保险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家政服务性企业、商贸物流企业、新兴网络服务企业的参保工作。加大对参保单位的稽核力度,重点做好对劳务派遣机构参保人员用工性质、工资基数的核定工作。加强协议医疗机构、工伤保险专项费用、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用工等方面的监管,在6-9月份完成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用工稽核,9-10月完成对协议医疗机构的检查。

                 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