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人社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
2020年,在区工委、管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人社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洪江区人社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建成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的战略目标,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强有力推进人社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保方面基本情况
截至11月底,洪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689人,离退休人员1873人,办理退休48人,征缴基金3388万元,发放养老金8970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14373人,离退休人员16433人,征缴基金6069万元,发放养老金4.77亿元。本年度已办理死亡待遇申领334人,发放丧葬费及抚恤金1833万元;办理新增退休459人,其中病退25人,特殊工种退休44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10355人,退休人员3953人,征缴基金195万元,发放养老金478万元。工伤保险参保单位681个,参保人员10063人,征缴基金269万元,发放工伤保险待遇265万元。失业保险参保单位206个,参保登记6105人,征缴106万元。
(二)就业方面基本情况
1-11月,全区新增城镇就业2182人,完成任务数的104.9%,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32人,完成任务数的100.87%;城乡劳动就业失业信息更新维护、就业重点群体“311”服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服务、公共就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失业保险金和个人就业补贴系统直接发放、公共就业基层平台建站率等六项指标均正常开展,开展率为100%;职业技能培训1313人次,完成任务数的119%;贫困家庭两后生培 训6人,完成任务数的120%;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万元,财政贴 息12.3万元;审核2家企业申报20人以工代训补贴 ,发放4.7万元;培训农村劳动者536人次;为失业职工发放失业金、医保金 234.44万元,临时价格补贴8.6万元,共发放2227人次,基金支出 252.54万元;发放企业稳岗返还18.3万元,困难企业稳岗补贴251.7万元。
就业扶贫方面,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1449人,稳定就业率为85.64%,单位就业率为51.27%;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2名未脱贫困劳动力100%实现就业;与望城、江阴、常州建立劳务协作机制;易地搬迁贫困劳动力就业62人,就业率为88.57%,基本实现一户一人就业;贫困劳动力个人信息月均更新率超过4%;系统内累计录入发布岗位信息343条,每周均开展信息推送;人岗匹配推荐有就业意愿39人,推荐成功19人;2家扶贫车间吸纳就业82人,3家扶贫基地吸纳就业93人。转移就业交通补助发放309人8.96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发放2人0.04万元;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发放15家单位51.03万元;发放培训补贴202人次32.51万元;扶贫车间新增发放以工代训补贴0.45万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审核164人共4.92万元。
面点师培训班10期,共计432人次;育婴员培训班5期,共计240人 次;化妆师培训班8期,共计309人次;土石方机械操作工培训班3 期,共计73人次。全面完成贫困劳动技能培训和贫困家庭“两后生 ”培训任务。
(三)劳动仲裁和监察工作情况
劳动仲裁方面,截至目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立案17起,其中不予受理9起,受理8起。受理的8起案件中,结案7起,其中调解结案3起、裁决结案4起,按时结案率100%。已处理的7起案件中劳动报酬争议2起、解除劳动合同争议3起、未交社会保险金赔偿争议1起,工伤待遇赔偿1起,共涉及劳动者11人、涉及金额30.28万元。
劳动监察方面,截至目前共收到15起投诉举报案件,涉及人数151人,涉及金额235.144万余元,均已协调处理,为农民工追讨回了拖欠的工资,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主要做法成效
(一)强化政策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宣传海报等宣传载体,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的开展养老、工伤保险政策及经办宣传活动,并及时与企业沟通交流,确保惠企政策宣传到位。
1、城乡居保全覆盖集中宣传。6月30日,我局社保中心联合税务部门在武陵城广场举行了“洪江区城乡居保全覆盖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集中进行了政策宣传、现场咨询、发放资料等活动,营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良好的舆论氛围。截至目前,除不符合参保范围和自愿签订放弃协议书的人群以外,均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全覆盖。
2、扎实开展政策宣传活动。一是走街入户送政策到家。向37户53名退捕渔民宣传社保补贴政策和就业政策,在洪退捕渔民全部走访到位,非在洪退捕渔民全部进行电话宣传。二是上街集中宣传养老、工伤现行政策。针对群众最为关心的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退捕渔民社保补贴政策及待遇预测、城居保缴费方式、工伤保险待遇等进行宣传。
(二)狠抓政策落实
一是积极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自2020年2月起,减免中小微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我区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已共计减免2301.5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147.7万元。并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失业保险减免政策,累计为大型企业减免0.86万元,中小微企业减免30余万元。二是按要求做好退役军人补缴工作。配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补缴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相关权益。截至目前,办理了227名退役士兵的补缴,共计补缴487万元,19人正在办理中,将于12月底补缴到位。三是切实做好退捕渔民参保及社保补贴工作和就业工作。按政策规定的时间完成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确保社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就业帮扶方面,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7人,补贴就业困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3人,1.01万元,正在审核3人申报资料。
(三)保障待遇发放
坚决把“保发放”作为首要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安全支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发放养老金8970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发放养老金4.77亿元,发放丧葬费及抚恤金183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放待遇478万元,工伤保险发放待遇265万元。截至目前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累计发放5.92亿元。
(四)加强劳务协作,提升就业扶贫质量
一是根据工作安排部署,春节前在乡、街、村、社区举办了6场“春风行动”小型现场招聘会,共有区内外80余家企业参会,提供就业岗位2000余个,进场求职人数达3000余人次,达成求职意向500余人次;疫情期间开展六期线上招聘“春风行动”,通过洪福洪江、洪江人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劳动保障协作群发布区内外四百余家企业两万多个岗位招聘信息,实实在在的为群众和企业解决就业难题。二是根据省市就业扶贫工作安排部署,在6月15日开展了全湖南省首个“就业点亮万家灯火,服务连通三湘四水”为主题的就业扶贫大型现场招聘会。帮助农村劳动力返乡回流人员,特别是返乡回流的贫困劳动力尽快重新就业。进一步做好“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服务”工作,共有区内外70多余家企业参会,提供就业岗位1000多个,入场求职人次达2000余人。三是年初组织专车定向开展劳务输送,向苏州、深圳等地共输出三批次72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2人,减轻了他们外出务工的负担,减少了途中感染新冠肺炎的风险。疫情期间,共实现1195人返岗复工,占应复工人数的85.97%。全面落实就业扶贫特岗政策,指导乡村开展特岗人员管理工作,严把审核关,并及时将人员信息录入系统,目前共有103人在岗。四是发挥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作用,利用他们的资源和影响力为本地村民外出务工提供近距离服务。五是贫困劳动力信息采集、更新到位,对省平台内的人员就失业信息和岗位每月进行电话核实、抽查,确保了信息更新及时、准确。
截至目前累计举办线上线下现场招聘会18场次,满足重点项目用人需求,高新区新增就业312人,重点项目吸纳重点人群就业比例达12.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29%。
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一)社保方面
一是增收扩面困难。我区已实行全民参保行动,且人口基数小、就业岗位少,达到退休条件人员逐年增加,新增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多年来呈下降趋势,无法跟上每年任务数的增长速度。因城乡居保领取待遇不能与其他部门的补贴重复享受,造成多交保费对于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失独家庭等生活困难群众来说没有实际帮助,反而增加了其家庭负担,导致出现不愿参保、不愿按高标准缴费的情况出现。工伤保险方面,只有建筑行业施工方认识到工伤保险的重要性才主动参保,无法保证每个施工方按要求参保缴费。
二是系统衔接不够。目前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工伤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职能已划转税务,实际操作过程中社保系统和税务系统衔接存在问题,税务接收数据不及时的情况常有发生,软件开发公司难以解决甚至无法解决,影响工作正常开展。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系统,系统内测算数与人工测算有差距。
三是财政极度困难。我区机关社保原试点期间个人缴费本息退费需要近1600万元,由于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没有累计结余,而地方政府财力有限,退费工作存在巨大困难。由于我区系老工业城镇,企业改制情况复杂,遗留问题多,为维护我区的社会稳定,除每年财政配套资金外,实际每年还需补助下岗职工约500万元用于养老保险缴费,这笔补助财政难以承担。
(二)就业方面
就业扶贫政策落实力度还需加强,特别是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岗位补贴,由于部分企业申报意愿不高,导致补贴率偏低。
(三)劳动仲裁和监察方面
一是建筑市场不规范。施工企业层层转包、分包,甚至违法转包、分包给一些没有用工资质的社会自然人,造成支付环节及利润分配次数较多,引发欠薪问题。二是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问题未杜绝。三是恶意讨薪或以讨薪为名的讨要工程款案件增多。讨薪事件50%以上都是以讨薪的名义讨要工程款、材料款或者是设备租赁款,经济纠纷的现象屡禁不绝,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和极端讨薪事件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反映出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开拨付分账管理等制度执行不到位。
(四)人员和经费不足
自机构改革以来,工作人员缩减,业务经办难以达到“双岗双审”的要求。现有工作人员仅能勉强维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若要稽核企业漏报瞒报情况进行增收,则需要停摆部分日常业务工作。
部分工作设备老旧,大部分工作设备使用年限已达10年,因缺乏工作经费无力更换,严重影响正常业务的办理。根据省市文件相关要求,仲裁院需配置立案室、档案资料室、调解室,仲裁庭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另需配置身份证读卡器、带文字识别的高拍仪、录音及转换显示等电子设备。目前,离配置标准还有一定差距。
四、2021年工作打算
(一)全力保障社保待遇发放工作
按时足额保障全区2万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及时、规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开展好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做好社保待遇支付稽核工作,保障基金支付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基金安全及业务经办风险防控
提高社保基金支付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能力,降低待遇发放数据传递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保障基金安全,提高待遇发放的时效性。进一步梳理各级业务经办的风险点,加强监督和防控,有效规避风险。
(三)进一步做好参保稽核工作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养老、工伤保险等相关政策法规,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意识,明确所有用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四)抓实抓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就业扶贫工作
重点培训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加大对培训主体政策激励和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保质保量地完成市人社局下达的指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经办落实力度,指导、督促乡、村(社区)、用人单位相关补贴的申报,利用好“互联网+就业+精准扶贫”服务平台做好监督,充分发挥微信工作群的影响力,实现用工信息快速精准的共享。全面完成各项就业扶贫指标任务。
(五)人事人才管理进一步规范
一是对事业单位人事人才管理工作要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岗位设置合理,按需设岗。二是要切实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继续做好公益性岗位清退工作,科学设置岗位,严格日常管理考核。
(六)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继续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源头治理,强化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问题专项督查。逐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人社部门和法院、公安机关要健全落实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协调联动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二是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三是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切实推进和落实全民参保计划,督促企业和职工按时足额缴费,积极引导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一步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四是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争议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推进制造、餐饮、建筑、运输等劳动争议多发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行业调解组织,引导企业规范用工。畅通农民工争议案件处理绿色通道,对符合规定的争议案件通过简易处理和终局裁决快速处理,依法仲裁终结,及时有效解决农民工劳动争议。
(七)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能划转工作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和工伤保险费的征缴职能划转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目前社保中心已将数据信息与税务部门做好了交互,在2021年1月1日征缴职能正式划转至税务部门以后,社保中心将在新形势新思路下对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规范行业优良作风等方面将工作做好做实,并根据在参保缴费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积极跟税务部门做好沟通,跟参保群众做好解释,跟上级部门做好汇报,保证征缴职能划转工作安全平稳过渡,切实保障对参保人员及参保企业的优质服务不落后。
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