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洪江区司法局 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7-17 16:10 【字体:

2019年上半年,司法局在区工委、管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奋进,扎实工作,阶段性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创新创业、精致精美、宜居宜游、古色古香的洪福洪江,为全面依法治区做出了贡献,现将2019年上半年具体工作总结与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9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及完成情况

(一)以全面依法治区为统领,推进法治洪江建设。一是全力完成依法治区工作组织建设。成立区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司法局,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初步拟定了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筹备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截至6月,我局已对《关于对幸福东路、国防路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洪江区各社区居民消防安全公约》、《洪江区直管公房(古建筑群)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书》等3份区管委及区直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使文件的规范性得到进一步加强。5月份,我局组织全区4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活动。3月份以来,我局先后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扫黑除恶、国家安全、全区农村法治宣传月、送法下乡、环保、禁毒等宣传工作、组织最美公益普法集体(个人)评选、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等活动,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五千余份。四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夯实普法根基。洪江小湾法治文化公园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洪江法治文化广场进一步丰富了法治宣传元素,从2019年2月份起,法治专刊出刊时间缩短,由不定期出刊改为每月一刊。

(二)全面盘活法律资源,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是降低法援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主要做法是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两倍,在刑事案件方面达到了司法部推行的刑事全覆盖的工作标准。二是开展点援制与排班制相结合的服务制度,着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效果。将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的擅长案件类别、办理案件数等信息情况公示供受援人选择,优先尊重受援人对办案律师的自主选择。确保办案质量的提高,又确保办案效果的实现。三是进一步推进了基层法援工作站、点工作建设。加强各工作站、点之间联系,实现资源共享,协调配合,实现法律援助与群众“零距离”。四是有效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将律师事务所、法学会全部成员安排进入涉法涉诉接访值班名单,定期在区信访局涉法涉诉接访办公室接待涉法涉诉信访人员、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截至6月30日,我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件,其中民事案件20件,刑事案件12件,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2人次,为困难群众代书民事诉状4份。主要涉及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相邻关系、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雇佣关系等多个领域。

(三)社区矫正监管到位,安置帮教形成机制。一是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实现互联互通。我局已初步建成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社区矫正业务管理、人员定位、视频监控、实时视频音频交互等功能。二是进一步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及安置帮教人员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工作。将社区服刑人员及安置帮教人员技能培训纳入全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及创业培训范畴,制定技能创业培训实施办法,对接人社部门开展实质性培训工作,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帮助安置帮教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截至目前,我区在册服刑人员共19人,缓刑17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0人,管制1人。其中男性15人,女性4人。今年累计居住地变更0人,警告3人,非正常死亡0人,重新犯罪率均为0,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

(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贯彻落实怀化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平安和谐迎国庆”专项调解攻坚活动的实施方案》(怀司发〔2019〕8号)文件要求,重点开展好“矛盾纠纷大化解、平安和谐迎国庆”专项调解攻坚活动。截至目前,全区各调委会共排查纠纷1533次,预防41起纠纷。共主动及依申请调处85起矛盾纠纷,调处率为百分之百,其中达成书面协议41起,涉案金额达一百一十余万元,纠纷类型为婚姻家庭纠纷13起、邻里纠纷36起、房屋宅基地纠纷1起、合同纠纷3起、生产经营纠纷2起、损害赔偿纠纷8起、山林土地纠纷1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1起、物业纠纷2起、医疗纠纷5起、其他纠纷13起,未发生“民转刑”案件。

(五)提高服务能力,纵深推进其他各项工作。一是机构改革初步完成,区管委法制办职能现已合并到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各职能股室已调整完毕,职能配置、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二是扫黑除恶工作作为重点来抓,调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文件,通过考试、知识竞赛等方式巩固学习成果。在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重要领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三是顺利完成洪江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建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协助人民法院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

(六)狠抓队伍建设,突出党建政治引领。一是坚持“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全面建设“五化”支部,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查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绝不姑息迁就。二是积极响应《中共洪江区工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把落实“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重点谈话提醒等方式保证司法行政队伍始终保持优良作风。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司法行政系统“转作风、下基层、解民忧”活动方案,在区政法委的统筹领导下根据方案要求完成对走访对象的入户走访,收集整理反馈问题。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对照年初的工作要点安排,我局将针对尚未完成、尚未取得实效的工作,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区为主线,以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一)奋力完成依法治区工作任务。一是积极与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衔接,出台全面依法治区2019年工作要点,制定依法治区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二是推动制定完善的政府权责清单,促进各部门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推动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四是组织开展十进十创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创建一批“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依法行政示范机关”等,进行青少年法治宣传周、“12.4”宪法日及宪法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活动。督查考评各乡(街道)、区直各单位法治工作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以法律援助为支点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构建起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二是认真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等部门的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适时推行在妇联、残联、老龄委开展律师值班活动。

(三)继续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力度。一是不断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确保人员管控到位,无脱管漏管及再犯罪情况发生。二是继续做好“为了花朵的微笑”、“小海豚关爱成长计划”等帮教活动,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帮措施,加强对再犯罪风险较高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力度。

(四)化解矛盾纠纷以维护社会稳定。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平安和谐迎国庆”专项调解攻坚活动,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落实村、乡镇街道、区级三级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真正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推广由农村“五老”、乡贤、能人参与人民调解,摸排梳理、挂牌化解一批重点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降低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率。

(五)抓好其他工作履行好司法行政职责。一是继续按照区工委、区管委的要求做好扶贫、综治、安全生产等各项中心工作,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区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三是注重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形成地方特色,打造工作品牌。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讲好司法行政故事、传播司法行政声音。

(六)继续围绕政治建设抓队伍。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学习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三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总之,2019年下半年,我们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更加严格的贯彻落实好区工委、区管委的安排部署,重点抓好理念创新、手段创新,保持思想的敏锐性和开放度,将工作做到实处,打开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怀化市洪江区司法局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