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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洪江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6-24 11:08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系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编制总人数为44人,其中政法编制34人,事业编制10人。现有在职人员37人,退休人员13人,提前退休人员2人。设置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加挂计财装备股牌子)、法治调研督察和政策法规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政治工作室(加挂警务室牌子),辖6个司法所和公证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两个事业机构。

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

3、指导监督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工作,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4、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创建工作。

5、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

6、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组织调处跨县市的民间纠纷,参与全区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指导管理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8、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法律援助中心。

9、指导监督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0、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财务、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和国有资产。

11、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工作。

12、承办区工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我局基本支出48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05.5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0.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4.4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2019年度本级专项资金分配安排和使用管理情况

本级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2019年本级财政下达专项经费预算为18.68万元,包括社区矫正工作经费6.08万元、普法宣传工作经费7.2万元、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经费2.7万元、基层司法业务工作经费2.7万元。

本级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19年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总支出为13.3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机关各专项业务的办公费、差旅费、资料制作印刷费、劳务费、邮电费、业务培训费、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等。

2、2019年度上级专项资金分配安排和使用管理情况

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2019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预算为89万元,包括办案经费42万元、装备经费32万元、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6万元、法律援助经费补助9万元。

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19年上级转移支付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总支出为72.4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司法行政机关各专项业务的办公费、差旅费、资料制作印刷费、劳务费、购置家具及电脑等办公设备等。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满足了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各项计划和任务的完成,本年度我单位各项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体现了较好的履职效益。

(一)经济性方面。2019年全年按照部门预算进行成本控制,单位的日常性工作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其中三公经费支出4.41万元,控制在厉行节约指标数内。专项支出按财政部门下达的计划实施,全年没有项目超支。

(二)效率性方面。2019年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洪江,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围绕矛盾化解,切实做好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围绕管理创新,积极作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围绕为民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围绕上级任务,开展其他各项工作。

(三)有效性方面。部门支出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我局各项工作成效上,一是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调整优化法治建设领导机构,着力加强法治建设队伍建设,同时,将环保相关法规纳入法制宣传之中,加大环保宣传。二是强化纠纷排查调处,夯实基层基础,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三是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2019年我区社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人重新犯罪,无一人因违反规定返回监(所),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因素,有效地维护了我区社会稳定。四是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面投入运行的基础上,助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进一步落实“应援尽援”,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

(四)可持续性方面。2019年我局在完成本年任务的基础上,科学编制下一年规划,确定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发展长远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做好法治文化建设;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素质,做好纠纷排查。做好特殊人群管控规范化,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各项措施,加强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各个工作环节的工作制度和基础工作规范。争取支持,建立就业培训安置帮教一体化基地,保障社矫安帮人员监管到位、改造到位、安置到位。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区各项工作通过全面规范管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实事求是地讲,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还存在着宣传力度不够、工作力量和经费不足等一些问题和不足。如:1、从2014年3月1日施行后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社区服刑人员除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外,不得请假外出,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经商或务工受到严格的限制,只能在居住的市、县范围内,从而加大了监管的难度。社区矫正工作力量还比较薄弱。2、法律援助专职律师、人民调解员缺少,特别是基层司法所的专职工作人员较少,力量显得薄弱,经费保障还有缺口。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加大对司法局各专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争取多渠道的经费保障,以确保司法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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