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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洪江区司法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洪江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1-30 09:50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将洪江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19年,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和完善的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专栏功能。主动发布部门动态、政策文件通知、办事服务项目的目录和指南。

(二)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积极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实行重大决策听证会制度。

(三)不断加强网上电子政务应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管理制度还没落实到位;三对公开的时效性认识不足。针对上述问题,2020年我局将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时效性等各方面进一步严格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增强工作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重点突出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成效和典型事例的报送;注重政务信息时效性,进一步加快信息收集、审查、发布速度,对老百姓关注的重大、热点事件公开不滞后。

(三)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充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浏览页面更加便捷,突出公开重点、热点,严格落实公开部门责任,加强指导督查,严格考核,使信息公开更加深入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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