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司法局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取得新进展
区工委书记、区管委主任带头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工委常委会会议、区管委常务会议对依法治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召开区工委常委会会议、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十一个坚持”的工作要求在洪江落地生根。
(二)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规范法治建设体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委、省政府“一规划两方案”的精神,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通过召开区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区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各协调小组会议等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区工作。为建设高质量法治政府,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先后出台了《法治洪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洪江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洪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将法治建设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加强对各乡(街道)、区直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压实各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严格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中法委发〔2022〕5号)要求,紧紧围绕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回头看”内容,认真把此次自查工作作为促进任务落实的重要手段,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四个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做了现场述法报告,并均以全票通过了满意度测评。
(三)法治惠民,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实现新提升
2022年洪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2件,民事113件,刑事29件,接待群众1000余人次。将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作为重点对象,护航困难群体,为弱势群体维权撑起保护伞、开启直通车、搭建避风港。以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贯彻主线,全力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为群众提供精准快速法律援助服务;以妇女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安排专职法律工作人员为妇女群体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代写法律文书等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亲情化法律服务;以未成年人需求为中心,通过结合节日开展“校园反欺凌”法律知识讲座、趣味知识游戏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援助法》《民法典》等内容,为群众提供专业有趣的法治宣传。实行接待窗口值班制,周一至周五全天候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接待,第一时间为来电、来访群众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共解答咨询100余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完善区、镇乡法律援助网络,构建“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实现群众便捷服务就近跑。并根据《法律援助法》中的规定,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职工纳入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并向省厅申请法律援助志愿者1名,极大的缓解我区法律援助队伍薄弱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共代表区管委行政应诉出庭2件,办结2件,其中市中院一审、省高院二审陈冬冬诉区管委行政应诉案,结果区管委胜诉;直接指导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件,其中陈冬冬诉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应诉案,原告陈冬冬被怀化铁路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全力做好法制审核和法律服务工作,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公布、备案等全过程管理机制,做到应审必审、凡审必严,全年共审核8件,并按规定交区人大工委和市人民政府备案;列席区工委委员会、区管委常务会议等,加强议题合法性审查及法治把关,共对180余件政府会议材料、政府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其中50余件提出了法律意见,涉及政府财政资金月10余亿元。
(四)普法创新,城乡依法治理呈现新局面
2022年是“八五”普法的第二年,也是“法治洪江”建设推进之年,我局积极牵头、精心指导,桂花园乡堆边村成功申报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我区今年学法考试应学应考人数2045人,考试通过2045人,参学率与通过率均为100%,在全省排名前列。我局通过深入调研、积极动员,组织各单位形成合力,联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先后出台了《区工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牵头组织各单位各部门深入乡、村、组,先后来到桂花园乡堆边村、岩门村、川山村、优胜村和横岩乡横岩村等地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春节元旦送法下乡、大学生送法下乡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在沅江路街道建设一处法制长廊,活动共解答群众咨询70余起,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联合教育局开展法治副校长上法治课活动,并协助教育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局给每个学校配备两名法治副校长,每学期不定期给学生上法治课,今年共上法治课21堂。
(五)安全发展,助力平安洪江建设彰显新作为
积极构建多元纠纷调解体系,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目前全区共有调委会43个:其中乡、街调委会6个,基本达到八有六统一要求,村、社区调委会33个,基本达到五落实六统一要求,全区目前登记在册的人民调解员126名,专职调解员2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分布广泛、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等优势、组织调解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截至11月30日,全区各级调委会共排查纠纷2000余人次;共主动及依申请调处矛盾纠纷94起,调处成功率为99%,涉案金额160余万元,为全区平安建设贡献了人民调解的力量。并严格按照市、区扫黑除恶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摸排调处过程中涉黑涉恶线索的收集和移交,依法及时调解矛盾纠纷,立足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应调尽调、就地化解,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我局作为新街街道办事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系单位,积极配合参与街道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疫情摸排走访、核酸检测值班等疫情防控工作,全局共计走访(未在家的采用电话询问)共计1200余人次,共计走访500余户。目前全区现有在册社矫对象20人(其中,缓刑20人,假释0人,管制0人,暂予监外执行0人;男性15人,女性5人),截至目前为止,共接收新增社矫对象15人,解矫13人;迁出1人;无警告,无提请治安处罚,至今无一例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根据湘司发通〔2019〕29号文件要求,我区在原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将投资76万元于年底前完成“智慧矫正”建设,实现业务数据化、管理智能化、教育智慧化、帮扶信息化、监管移动化、指挥可视化的“六化”管理效能。我局充分利用湖南省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同时加强与社区、派出所等基层组织联系,积极开展社矫对象“五知道”工作,有效了解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和行踪等动态信息,充分掌握服刑人员思想动态,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综合能力,有效降低重复犯罪率。落实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职责,加强公、检、法、司各职能部门间的协作,共同推行联合教育监管制度,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矫正对象监管工作。在轻微刑事案件中,共同构建社会调查评估机制,按照规定定期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开展清查比对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自查整改机制,不断提高社矫工作规范化。并根据上级要求,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喜迎二十大”等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督察活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监管安全,为维护全区平安稳定和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
行政强制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七)总计 |
|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0 |
1 |
0 |
2 |
0 |
0 |
2 |
1 |
3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在健全完善依法治区制度建设上有差距。对依法治区制度建设的深远意义和现实作用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是制度建设没有跟上时代发展所导致的深层原因,对依法治区制度建设的一些要求领会不深不透。各级各部门对已出台的制度理解有偏差,片面强调制度管人、管事,忽略了主观能动性,未能达到既坚持原则又不失灵活的协调统一。
(二)办公场地缺乏。目前桂花园、横岩、河滨路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横岩司法所办公房屋年久失修,已暂时停用),其它司法所均不能达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这一项目与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司法所人员配置项目共同构成每年上级考核我局时的主要扣分项目。
(三)人员配置不足。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文件要求,人口在3万以下的乡(街道),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而目前,我区各司法所均为一人所,其中事业编制人员占比50%,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距较大,同时也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司法所的职能需求。
洪江区司法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