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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洪江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07-30 11:47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市成品油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经营活动,切实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95号)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在我区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坚决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成品油经营行为,重点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非法加油站(点)(以下简称自流黑查处一批成品油违法的典型案件。健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形成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整治重点

1.整治“自流黑”非法经营行为。整治流动加油车(船)、非法加油站(点),包括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或证照过期仍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整治违法自建油罐,包括擅自建设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船)、移动橇装加油装置等非法储运、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2.整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整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包括非法经营的低标、非标和走私油品,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油品违法行为,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以检验结果、检测报告为依据。依法查处非法勾兑成品油、以次充好经营行为。整治加油站(点)计量违法行为,包括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和破坏加油机准确度计量违法行为。

3.整治油品进货渠道及偷税漏税行为。整治油品进货渠道,包括通过第三方平台采购,由贸易公司从炼油企业一次性订购大量带票油品,分销时把油品以无票价格进行销售的、采购地炼厂未税油品等行为;整治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包括不开发票、少开发票、串票、虚开发票等行为。重点整冶炼油企业和加油站点无票销售行为,加强对成品油领域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成品油经营主体的日常管理,整治加油站点的成品油纳税申报销售量远低于实际销售量的行为。整治加油站以明显低于成品油批发价格的零售价格对外销售成品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