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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2-21 11:1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1月6日对洪江区欣达食府采购的食品原料山药(采购日期:2024年11月3日)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11月25日经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分公司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已及时进行核查处置,现将该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2024年11月27日我局对洪江区欣达食府餐饮店开展执法检查。经查,洪江欣达食府采购的山药是在怀化市融康蔬菜批发部采购的,采购价格1.8元/斤,共采购15斤,共计采购金额27元。至立案之日已全部使用完,无库存。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此批次不合格食品进行了行政立案。该单位向我局提交了供货商资质证明、采购发票及检测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因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我局决定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