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审核清单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审核清单 |
|||||
执法类别 |
重大执法决定目录 |
依据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审核内容 |
备注 |
行政处罚 |
法制机构负责审核拟以区局名义作出的下列行政处罚案件,未经法制审核及重大案件集体讨论通过的,不得作出如下决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重大安全问题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四)拟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罚没款和没收物品价值总额在3万元(不含3万元)以上的; (五)拟对自然人作出罚没款和没收物品价值总额在2万元(不含2万元)以上的; (六)拟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限制从业的; (七)拟予减轻处罚、不予处罚、免于处罚的; (八)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广泛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九)拟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已经立案的案件);, (十)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
《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1.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 及相关证据、依据; 2.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情况说明; 3.其他有关材料。 |
(一)是否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四)定性是否准确; (五)适用依据是否正确; (六)程序是否合法; (七)处理是否适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