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工委、区管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及全区“八五”普法规划和《洪江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本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全力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切实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措施,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培训,以提高案件质量为中心任务,严格案件核审,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能,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并根据《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制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部门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合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二是不断提高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水平,带头遵守、宣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在全区社会营造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依法依规着力解决我区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加大重点民生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不断筑牢规范执法根基,为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强化制度建设,推行依法治理
1.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事前公示,结合权责清单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流程、明确执法主体、人员等信息,及时在政府信息平台公示,最大限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事中公示,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日常检查文书要求经营户在公示牌上公示;严格事后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双随机抽查结果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严把案件质量审核关。在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的同时,要求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经过法制审核,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结案件49起,罚款数额65万余元。期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3.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对行政执法的启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要求办案机构在处理重大案件、现场复杂或人流量大、当事人可能不积极配合等情况下,执法人员佩戴执法记录仪对执法的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执法过程有据可查。
4.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法治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定确定为必须条件。重大决策、专业咨询、行刑衔接等,必须听取专家意见,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严格实施法治审查,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深化商事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优化推进简政放权。为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简政放权,扎实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目前全区各类市场主体总数为4781户。为全面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工商总局和省、市、区政府有关下放取消涉及工商行政许可事项的文件精神,积极承接和清理各级政府下放取消涉及工商登记的前置审批事项,将有关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逐步改为后置,目前,涉及工商登记的前置审批事项由改革前的226项压减为34项,并全部得到了落实。
(二)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精简服务流程。一是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以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获得感为目标,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将企业开办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全区全面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天(指工作日,下同),最长不超过5天;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2天,最长不超过3天;2024年以来我局企业设立登记承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登记承诺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备案登记承诺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目前实际实施过程中基本能够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二是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利企便民的重要抓手和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载体,实行高效办成企业信息变更登记、企业注销、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不断提升全区开办企业便利度,目前已全面推行,深化全程网办,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业务办理“一网流转”、办理结果“多端获取”、办事满意度“统一评价”。三是全面实施网办,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以办理企业开办事项“不见面”和“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推进“互联网+企业开办”深度融合,完善线上线下企业开办服务大厅流程。简化企业登记程序,优化提升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全区域、全业务、全类型无纸化网上办理,2024年线上办件量约400件。全年来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发证事项2000余起,期间没有一起超期办结事项。
(三)创新市场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19个成员单位,完善“一单”两库,抽查事项清单数19个、清单包含的抽查事项数95项,对象库数据量6293条、检查执法人员数275人,分级分层次信用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和远程非现场监管方式,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相结合,由区本级统一按照信用风险分类由低向高抽取:A类企业不少于3%,B类企业不少于5%,C类企业不少于15%,D类企业不少于25%。在湖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系统排除近两年抽取的随机抽取派发。今年来洪江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涉及47个监管领域,共制定或接收的抽查任务数238项,已完成任务数238项,公示率100%,其中制定或接收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数144项,占比达60.5%,少打扰检查对象174次。
五、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推进法治建设规范化
(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围绕“3·15”“4·15”“12·4”等全国法治宣传日平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主题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知识产权日”、“计量日”、“标准化日”、“质量月”、“宪法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次,发放相关普法资料10000余份。
(二)强化学习培训,增强法治思维。一是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能力及案件办理水平。采取自学和集中学的方式相结合,相关业务股室人员参加省市业务知识培训15次、进行进行案卷评查3次,有效的提升和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以考促学,以培促学,提升市场主体法律意识。已组织全区20余户学校食堂及集中用餐单位进行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培训2次。组织全区30余户从事药械化经营的负责人员参加“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知识培训2次。精心邀请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怀化分院院长和高级工程师走进洪江区工业集中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37家重点关注企业代表参加培训。
(三)规范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请、换发和清理工作,严禁非在编人员持有执法证件,严禁无执法证件开展执法活动,目前,我局有市场监管执法资格33人。
六、围绕主体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强化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机构改革情况,对照行政审批中心下发目录,认真梳理职权清单,并经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在“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发布。经梳理,目前本局共有行政职权事项753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77项、行政处罚事项594项、行政强制事项1项、行政检查事项1项、行政奖励事项8项、行政确认事项5项、行政裁决事项4项、其他类事项63项。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机制。结合市场监管总局行政程序流程图,认真编制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强制措施程序流程图,并公布于“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三是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机构审核制度》等制度;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及时印发《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规则》、《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暂行规定》、《案卷归档制度》等相关规则及制度指导我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四是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今年来,全局共接收处理投诉举报76起,办结率100%。切实做到了投诉举报有记录、热点有分析、登记情况有对比。五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将本局执法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名录库。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落实食品“四个最严”监管要求,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护老”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巩固提升行动、“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等10多项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开展特殊药品、专管药品流通监督检查、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等各类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电动车整治、儿童学生用品和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整治、食品相关产品整治、岁末年初安全整治等10多项专项整治。圆满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今年来,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查监测共286批次(其中,省抽60批次,市抽16批次,区本级抽检210批次),7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7.55%;全区未发现一般及以上食物中毒事故。开展全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抽查,共计抽检76批次(上级抽检25次,区内抽检:51次),不合格15批次(其中还有7个批次暂未出抽检结果),不合格批次已进行了行政处罚,另外6个不合格批次的检验报告于2024年12月19日收到,12月23日立案调查。全区共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宣传专项行动10次。
(三)切实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今年以来,根据上级部署,我局立足职能,积极作为,强监管重办案,持续推进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围绕民生领域易发的违法环节,有针对性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宣传活动,将宣传工作融入到基层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做到检查与宣传相结合,提高铁拳行动的影响力和知晓率。其次集中宣传铁拳行动。结合3.15宣传、5.25民法典宣传、7.12医疗器械安全科普宣传、9.27质量月宣传等活动,发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铁拳行动并积极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并通过免费发放宣传材料、大量张贴各种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宣传展板等方式,有效地引导群众参与到铁拳行动。在新湖南、怀化新闻网、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网、洪福洪江、洪江人等新闻媒体、宣传平台上发布关于铁拳行动相关执法信息共45篇,扩大影响力。期间共查处相关案件10余起。
七、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过机构改革后随着工商、质监和食药监职能的并入,大市场监管的对象在体量、覆盖面和复杂性方面都大幅度扩展,但职能扩展的同时,目前我局核定综合执法大队编制14人,只有1名大队长在岗,执法人员并未得到相应补充。且基层监管人员年龄普遍老化,难以胜任当前执法全过程记录的音像记录、电脑操作记录等基础工作需要,难以适应“大市场”背景下新型监管模式的需要。二是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有待加强。三是“谁执法谁普法”还没有形成市场监管的品牌。普法形式有待进一步贴合群众需要,普法效果要进一步彰显。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责任。加强对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领导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部署,年终有总结。
(二)积极接受各级监督,有效提升市场监管法治监督效能。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等,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公示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和年终工作报告,切实做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公示,所有权力事项100%进驻政务服务“一张网”,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三)广泛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重点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开展市场监管主题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的活动。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洪福洪江等平台做好依法行政信息宣传工作,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努力建成一批具有市场监管特色、有良好行业影响力的法治文化阵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倡全员自觉学法,组织每月学法活动,促进学法用法常态化。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