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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21 14:44 【字体:

一、基本情况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6个内设机构,1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食品生产股(加挂综合协调股牌子)、食盐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加挂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牌子)、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股(加挂打击传销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加挂投诉举报中心的牌子)、信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知识产权股、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标准质量监督管理股、计量管理股、政务服务股(加挂区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经营办公室牌子)、价格监督管理股。3个派出机构:城中市场监督管理所、桂花园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横岩乡市场监督管理所。5个二级机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我局编制数64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机关后勤5名,事业编制42名。2022年末实有人数91人,其中在职人员45人,提前退休人员5名,退休人员32人,劳务派遣人员5名、公益性岗位5名。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相关方针、政策及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或监督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

4、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5、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进行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商业贿赂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6、依法承担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职责,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负责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申诉和举报处理工作。

 7、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8、依法履行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指导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依法查处各类虚假夸大等违法广告。

 9、依法履行商标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单位;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特殊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湖南省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兴区和品牌发展战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组织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区管理委员会要求组织协调专项打假活动,组织协调一般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1、负责全区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参与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各部门和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依法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依法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2、负责全区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产品能效标识监督管理,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

13、依法承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负责职责权限范围内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 处理;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4、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制订实施全区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15、依法承担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

 1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及技术监督工作;监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开展有关教育培训工作。

17、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贯彻实施执业药师的资格准入制度。

18、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区工委、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安排落实、拨付情况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收入786.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4.94万元,其他收入11.17万元。

(二)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786.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0.8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3.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4万元。

2022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9.55万元。,较2021年减少了35%。

(三)资金结余情况

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我局2022年预算结转资金0万元。

四、资产管理情况

 1. 房屋情况:截至 2022年 12月31日, 我单位房屋账面价值303.7万元。账面净值220.8万元。

车辆情况:截至 2022年 12月31日, 我单位车辆编制数4辆,车辆账面数量3辆,账面原值 41.42 万元,账面净值 0万元 。

其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账面价值183.31万元,净值14.51万元。

五、资金管理情况

制定了《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报销审批制度》《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报销、预算控制流程等合法、合规、完整,资金使用得到有效监控。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宽进严管,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显著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一次办结”、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深化“全区通办”“网上办”“上门办”三种服务模式,进一步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营造更加公开透明便利的市场准入环境。今年以来,新增市场主体896户,比去年同期增加539户,增长率为150.98%。新成立企业20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户,全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分别达95.25%、97.10%。  

二是商标品牌助力经济发展。大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知识产权强区战略,支持和引导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强了对企业争创国家驰名商标的政策扶持,鼓励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全区的专利申请量10件,专利授权量5件。

三是夯实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强化信用监管手段在市场监管全过程的运用,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机制,推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和信用修复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坚决整治,建立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大力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使企业不想更不敢违法。

(二)夯实基础,关注民生,食药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重点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截至11月底,全区现有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20家、食品流通单位711家、餐饮服务单位299家、单位食堂45家、学校(幼儿园)食堂13家、农贸市场(集市)2家、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社28家、家庭农场7家、定点生猪屠宰企业1家。完成本级各类食品安全抽样检测任务210批次,完成国家、省、市级抽检任务70批次,区本级抽检水果蔬菜样品快速检测851批次、瘦肉精产地检疫796批次、屠宰检疫2043批次,立案7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100%,违法案件办结率100%。推进明厨亮灶工作,预计在12底前完成平台建设并在学校幼儿园、单位食堂、食品生产企业先期安装100个左右智能摄像头,全面启动智慧监管工作,2023年完成主城区内餐饮服务业的智能摄像头安装工作。

二是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全面落实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督责任,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70余家次,检查疫苗使用单位68家次,实现全覆盖检查。强化风险防控,做好质量提升工作,形成药品生产质量风险防控体系。对辖区内23家药店经营企业和20家医疗机构进行了药械不良反应检测监管,完成ADR140份,MDR60份。

三是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护苗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52人次,检查学校和幼儿园食堂84家次,学校周边餐饮店、食品店149家次,严防严控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统筹抓好重点单位(场所)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检查农贸市场169个次、活禽交易市场72家次、餐饮单位176家次、超市68家次。

(三)积极作为,敢于亮剑,市场监管环境持续向好

一是扎实推进稽查办案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商标广告、产品质量等9大类41次专项整治,检查经营户1350户次。全年累计查办行政处罚案件26起,罚没84.5602万元,案件法制核审率100%,公示率100%。

二是深入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各级各部门出动人员48人次,车辆10台次,排查易聚集大型场地8个,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0条次。三是消费维权更加有力。完成了举报“五线合一”,在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设立消费投诉站3家,在12315平台内开通了5家企业线上纠纷自行调解服务(即ODR线上处理机制),努力实现消费投诉的快办快结,提高群众满意率。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76起,其中区长热线59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4万元。

三是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2022年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出洪江区在用的燃气压力管道中5852米燃气压力管道未经安装检验;已于11月完成洪江区燃气压力管道检验率100%。巩固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成果,加强“打非治违”力度,出动执法人员680余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00余家次,发现安全隐患70余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58份,均已整改完毕,立案调查4起。

(四)狠抓基层,凝心聚力,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升

一是调整稽查执法体制。成立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区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与区市监局“局队合一”体制,承担区中心城市范围外辖区内市场监管领域有关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打通了市场监管“最后一公里”。

二是抓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学习,通过率100 %。办理各类学习培训审批手续37人次。安排45人参加主体班培训。

三是抓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法制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市场监管各项业务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组织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把行之有效的各种行政指导方式上升为统一的规定,形成自觉、主动实施行政指导的理念。

四是抓机关党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党支部“五化”建设,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先后完成下属2个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由于预算绩效缺乏系统的培训,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

2、监管工作严重不足,行政执法监管点多线长面广,工作需求量大,执法设备急需更新,基层市场监管所也需要大量的资金保障。

3、人员严重缺编与工作任务繁重矛盾日益突出。

4、建议加大对财务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以适应新形势下财务工作的要求。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