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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5-15 10:05 【字体: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中心、所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车辆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公车改革要求,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行为,我局结合实际修订了《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现将《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为确保制度有效落实,现就组织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

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本股室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全员熟悉制度内容、明确纪律红线。

二、签订承诺书

所有可能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均须签署《公务车辆使用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人留存,一份交办公室备案。

三、报送学习情况

请各股室于320日前,将学习记录(含照片)、承诺书签署情况报送办公室(联系人:谢巍稻)。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317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保障市场监管执法、应急处置等公务活动高效有序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改革要求,杜绝公车私用、资源浪费及安全隐患,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公务车辆。

临时租赁或借用的社会车辆参照本制度管理,并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三)管理原则

集中管理:车辆统一由办公室调度管理。

厉行节约:严控用车成本,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

安全第一:车辆运行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公开透明:车辆使用情况定期公示,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监督。

第二章 车辆使用管理

(一)使用范围与禁止事项  

允许使用情形:  

市场监管执法检查、案件查办;

突发食品安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跨区域联合行动、上级交办紧急任务;

物资运输(如检测设备、罚没物品、活动宣传等);

其他经主要领导审批的其他公务活动。

严格禁止情形:  

任何形式的公车私用(包括上下班通勤、婚丧喜庆、旅游休闲、接送亲友等);

将公务车辆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特殊公务协作需主要领导书面批准);

非备案驾驶员驾驶公务车辆(紧急情况需领导同意,事后补备);

利用公务车辆学习驾驶技术或进行驾驶员培训。

(二)申请与审批流程

日常用车:  

通过公车管理平台提前申请,注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人数。办公室审核后统一调度,申请人接受调度后出车。

临时紧急任务:

可电话或口头申请,但需在返回后24小时内补办手续。

节假日用车

原则上所有车辆封存,确因值班、应急等需要使用的,须经办公室审批调度

(三)调度与使用规范

调度原则:

优先保障执法执勤、突发事件用车;

新能源车辆优先用于短途、城区任务;

同一方向、同一时段公务活动合并用车。

使用要求:

驾驶员严格按照派车单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变更目的地或绕道私事;

任务结束后立即返回单位停放,不得在外过夜(异地执行任务除外);

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的,行驶轨迹异常导致系统报警的,须及时处理并说明情况。

第三章 车辆日常管理

(一)停放管理

工作日非执行任务期间车辆须停放在单位车库

非工作日:所有车辆封存停放在单位车库,钥匙交回办公室(或放置指定区域)

异地执行任务:需提前报备停放地点,严禁停放在娱乐场所、景区等非公务场所。

(二)钥匙与证件管理

车辆钥匙、行驶证、保险单由专人集中保管,建立领取登记簿;

驾驶员领取钥匙时签字,记录领用时间;归还时填写返回时间,核对里程表数据、车辆状况

(三)油卡与充电管理

实行一车一卡制度,油卡绑定车牌号,禁止跨车使用;  

充电车辆按计划在单位充电桩或指定站点充电,严禁私接电源。

禁止使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一经发现按贪污挪用公款处理。

(四)车辆档案管理

办公室建立“一车一档”,包括车辆基本信息、保险、维修保养记录、违章记录、里程统计、费用台账等。

车辆转交、报废时档案同步更新。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安全

(一)日常检查与保养

驾驶员自查:出车前检查轮胎、刹车、灯光等车况情况;出车后停放时关闭车窗、锁车保持车内整洁

定期保养:每行驶5000公里或半年(以先到为准)进行常规保养;保养需在政府采购定点维修厂进行严禁私自选择维修点

(二)维修与报废

维修前需填写维修申请单,附故障说明,经办公室核实、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送修

维修费用超过1000元的需经主要领导同意;

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由办公室按国有资产管理程序申请报废

(三)处理

发生事故后: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拨打120

2.30分钟内上报办公室和分管领导不得隐瞒、拖延

3.配合交警调查和保险公司定损理赔,严禁私下协商赔偿;

4.3日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说明原因、责任认定及整改措施;

因违规驾驶造成事故的,个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并接受处理。

(四)车辆违章处理流程

1.违章发现与通知

发现途径:

交管部门推送的电子违章通知(短信、交管12123平台);  

驾驶员主动查询或收到现场罚单;

单位定期通过交管系统查询车辆违章记录(每月至少1次)。  

2.违章核实与责任认定

驾驶员责任:

驾驶员在收到违章通知后24小时内向办公室报告;  

需注明违章时间、地点、原因及是否因公务导致(附任务派车单或GPS轨迹证明)。  

单位核查:    

因驾驶员个人违规(如超速、违停、闯红灯、不系安全带等),费用由驾驶员承担,并计入考核。

3.违章处理程序

处理方式:

现场罚单:驾驶员需在15日内持罚单、驾驶证、行驶证到交管部门处理;  

电子抓拍:由办公室统一登录交管平台下载处罚决定书。

费用缴纳:

驾驶员自行缴纳,提交缴费凭证备案,逾期产生滞纳金由责任人承担    

4.申诉与复议

驾驶员对违章认定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附证据如行车记录仪视频、任务证明);

由办公室协助向交管部门申请复议。

第五章 费用管理

(一)预算与核算

车辆费用(燃油、维修、保险等)纳入年度预算,按季度公示使用情况;

(二)报销要求

燃油费报销需附加油小票、里程表照片、用车申请单;

维修费需提供维修清单、发票、审批单,更换零件需交回旧件

过路费、停车费:须与派车任务时间、路线吻合,连号发票需说明。

(三)节能降耗措施

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  

车辆闲置超过5分钟需熄火,减少怠速油耗(高温、低温极端天气除外);

合理规划路线,避免空驶和绕行。

第六章 驾驶员管理

(一)资格与职责

驾驶员需持C2以上驾驶证且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职责包括:安全驾驶、车辆清洁、配合检查、如实记录行驶数据。

(二)培训与考核

组织一次安全培训(交通法规、应急处理、廉洁教育);

建立驾驶员档案,记录违章、事故、投诉等情况;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暂停驾驶资格,调离岗位;发生严重违规的解除聘用或移交纪检

第七章 监督与问责

(一)监督措施

随机抽查:办公室随机抽查用车记录,核实事由、路线、里程;

专项检查:节假日前后对车辆封存情况、钥匙保管进行突击检查了;

公示制度:每季度公示车辆使用里程、油耗、维修费用、违章情况,接受全员监督。

(二)违规处理

1.公车私用:

首次:追缴费用(按3/公里计算不足50元按50元计),通报批评;

累计2次:扣发绩效,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2.私车公养

一经查实,追回违规资金,处以虚报金额2倍罚款,并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

3.日常维护:

忘关车窗及忘关车窗物品遗失或大雨损毁:全局通报,情节严重单位弥补损失后向责任人追偿;

车内卫生环境脏乱差,有槟榔、烟头、矿泉水瓶等全局通报并由责任人自行清理。

第八章 附则

1.制度实施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股室需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学习并签署《公务车辆使用承诺书》

2.解释与修订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政策变化,再行修订。

1.附件1:《公务车辆使用承诺书


公务车辆使用承诺书

一、承诺内容

为规范公务车辆使用,本人自愿遵守以下规定,并郑重承诺:

1.合法合规使用车辆

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申请用车,未经审批不得私自使用车辆;

保证车辆仅用于公务活动(执法检查、应急处置等),绝不公车私用(包括上下班通勤、私人出行、接送亲友等)。

2.安全驾驶与维护责任

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危险行为;

每日检查车辆状况(油、水、轮胎、灯光等),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使用完检查车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妥善保管车辆证件及随车工具。

3.费用与报销规范  

如实记录行驶里程及加油/充电量,不虚报、不冒领;  

车辆维修前履行审批手续,不擅自更换配件或选择非定点机构维修。

4.违章与事故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立即报警并上报单位,不隐瞒、不私了;

个人原因导致的违章罚款由本人承担,并接受单位内部追责。

5.新能源车辆特殊要求

按计划在单位或指定充电站充电,严禁私接电源;

长途任务前规划充电站点,避免因电量不足影响公务。

二、违规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以下处理:

1.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罚款、维修费、赔偿金等);

2.接受单位通报批评、扣除绩效、暂停用车权限等处分;

3.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承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知晓违反承诺的后果,自愿履行责任。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  

四、单位备案

办公室确认:

已向承诺人说明制度要求,并留存本承诺书备案。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1.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办公室各执一份;

2. 新入职驾驶员或用车人员需在用车前签署本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