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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洪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9-09 11:44 【字体:

洪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单位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局机关内设12个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教育股)、人事和科技教育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法制监督股)、规划财务信息股(项目办)、体制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股(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股(区卫生应急办公室、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医政和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股、爱国卫生股。下辖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卫校、卫生核算中心、红十字会、健康教育所6个事业单位;另设有计划生育协会。区编制文件规定,局机关行政编11个,机关事业后勤编2个;下属事业单位有事业编15个(含参公管理3个)。2018年末,本局实有人数66人,其中在编在岗21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34人,公益性岗位7人、聘请人员1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我局的主要职责有18项,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和指导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报告工作。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全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全区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协调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与效益评估;负责区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监管;协调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息管理工作。

5.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医疗机构执行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6.贯彻执行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措施,推进全区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机构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督促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药品配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及配送活动。

8.组织监测全区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加强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指导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9.建立并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扶贫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全区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贯彻中医、西医和民族医并重方针,制定全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传承与创新,促进中医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

16.贯彻执行保健政策,负责全区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组织保健对象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区内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

17.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保健工作委员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区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区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

1.进一步深入推进改革。

履行医改办牵头职责,抓好医改任务组织、协调、管理、实施工作。强化上下衔接沟通,进一步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6个。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截至目前,洪江区中医医院累计零差率销售药品1820余万元,让利就医群众273余万元。

2.进一步推进医联体建设。

制定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怀化二医院洪江分院与横岩乡卫生院、区中医医院与桂花园中心卫生院挂牌试点“1+1”医联体,充分发挥区级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区中医院成为怀化第一人民医院区域联盟医院(神经外科)、成为湖医附一医院牵头的“怀化市胸痛中心联盟医院”。通过构建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利用“在位+在线”两种服务方式为洪江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优质、连续的健康服务。

3.进一步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一是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聚焦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加强合理用药、不良反应监测。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优质护理服务,继续深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 二是加强中医药工作。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持续推进中医药“治未病”工程。强化中医馆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积极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促进工作。

(二)民生实事得以全面完成。

1.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扎实开展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常住居民66600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61643人,建档率92.56%;发放各类基本公共卫生宣传资料达40700余份,播放音像宣传2300余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172次,接受健康教育人数达2500余人;举办健康教育咨询68次,接受咨询人数近5300人。规范管理新生儿366人,孕产妇359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3791人,管理高血压患者2492人,管理糖尿病患者930人,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82人,管理肺结核患者58人。

2.扎实强化疾病预防控制。

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100%;强化疫情监测研判、预警预测和慢性非传染病监测,全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流行和聚集性疫情发生。按要求规范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防止肇事肇祸发生。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按进度有序推进各项防控开展。加强以结核病为重点的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

3.扎实提升妇幼健康服务。

一是全面完成“两癌”筛查。2018年全区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任务数1200人,完成人数1215人,完成率101.25%,筛查出疾病人数476人,疾病发生率39.31%。检出疾病的人员全部进行了疾病分类指导、治疗及随访。二是实施开展婚检、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截至目前,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率106%,孕前及孕早期叶酸投服率94%,婚前医学检查率61.81%,产前筛查检查率126.60%,新生儿疾病筛查率100%,完成免费产前筛448人,任务完成率105.66%。2018年1-11月医疗机构活产424人,出生缺陷发生5人,出生缺陷发生率11.882018年较2017年下降10.63个千分点,确保了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

4.扎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宣传,探索与老年人等重点人群长期签约机制,优化签约流程。由区中医医院医生、乡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乡村医生、注册护士共组成签约服务团队24个,签约总人数达1856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3529人,有效为广大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5.全面完成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⑴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信息化水平。坚持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继续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2018年出生人口491人,人口自增率-1.45 ‰,符合政策生育率97.76 %,出生人口性别比 107.17,全区生育水平总体保持稳定。

⑵不断提升计生家庭发展能力。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2018年度发放计划生育生育关怀慰问571人34.91万元;发放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扶助金8073人894.52万元;奖励扶助发放到位率100%,0.86万人受益。

⑶不断有效遏制计生违法行为。截至目前,2018年我局查处“两非”案件共计5例,其中1例通过老中医把脉鉴定胎儿性别、1例运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另3例利用微信或互联网将孕妇血液通过快递方式寄往香港DNA检验所进行DNA检测胎儿性别。5例“两非”案件共处罚金12500元。

6.深入实施健康扶贫

⑴强化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开展帮扶责任人培训班、卫计系统专项培训会等各类会议专题宣讲健康扶贫政策。通过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医疗机构义诊2000余人次等各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健康扶贫政策的宣传,提升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如:我们还与区电视台共同开办“健康中国,健康洪江”,宣讲党与政府的各项卫计惠民政策,全年共展播27集。

⑵全面落实政策,做到无人落空。着力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全面落实区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切实减轻贫困患者垫资及跑腿负担。洪江区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在区内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在住院登记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后,无需缴纳住院押金便可直接住院治疗。区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平台构成并运行。2018年1月,我局向区管委提交筹建“一站式结算”平台资金申请报告,经区管委同意,财政出资24.91万元构建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平台,于5月1日在全区6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正式运行。

第二部分单位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四、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区卫生计生局收入决算总额为2065.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4.89万元,其他收入10.2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2万元。

2018年区卫生计生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81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5.31万元,农林水支出306.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6.65万元。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各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卫生和计划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一)基本支出。是指用于保障区卫生计生局及各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基本支出414.0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局及各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2万元,主要用于区卫生计生局离休人员的经费支出和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0.4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局及各直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各直属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支出。是指用于医疗废物处置、病媒生物防制、计划生育协会、重精监护补助、卫生计生事业、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生育关怀等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1383.0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补助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02.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废物处置、病媒生物防制、计划生育协会、重精监护补助、卫生计生事业等项目支出。

3.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48.6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生育关怀、计划生育协会等项目支出。

4.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健康扶贫项目支出。

5.农林水扶贫支出306.58万元,主要用于健康扶贫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即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洪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XLS